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主管单位: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详见下表: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集团下属的不同单位仅允许一家单位参加投标;若母公司直接参与投标,如中标,具体实施单位将由招标人确定”。
2、具有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热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其中勘察和设计单位允许联合体投标。
4、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各投标单位还应符合国家城市热力勘察设计及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压力管道)等城市热网工程设计方面得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同类型热网工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勘察、设计允许联合体,其他不允许)。
8、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两个及以上单个项目供热面积超过500万m2热网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或一级管网管径DN1000及以上的热网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
9、投标人提供设总、组织机构内各专业负责人由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资质后审要求提供上述所有资料。
10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2年8月2日-2012年8月6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标时间:2012年8月7日14:00至8月11日17:00。
2、标书发售地点:
注册“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会员(已经是会员的不必再行注册),交纳标书费,以所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回函(务必发电子邮件),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确认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1019元人民币
4、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账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账号:11001019500053003699
5、投标截止时间(暂定):2012年8月28日09:00
6、开标时间(暂定):2012年8月28日09:00
7、开标地点:新疆(另行通知)
8、投标回函:请投标单位在2012年8月11日17:00之前以我单位寄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填写完整后扫描并发邮件确认,回函中内容请务必填全:
9、备注说明:请在购标截止时间前将购标电汇底单复印件(附于投标回函上)扫描随投标回函一起发邮件到我公司联系人邮箱(请一定注明汇款单位、项目及标段名称);我司在收到回函及电汇底单复印件后,将开通贵方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和未接收到资格预审通过函的单位之外的其他汇款(包括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与在“投标回函”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