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批复了江苏省环保厅《关于推荐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4×330MW机组氨法脱硫工程列为国家示范项目工程的函》。批复指出“研发并示范大功率火力发电机组的氨法脱硫技术,对于解决火电行业存在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综合利用问题,提高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氧化硫减排是我国“十二五”环境保护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燃煤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放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我国大多数火电机组的脱硫设施需要进行升级改造。目前,我国90%以上的火电厂采用的仍是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每年产生的石膏量达到7000万吨左右,而综合利用率只有40%左右,其它只能作为固废堆存,由此产生严重的环境二次污染问题。
氨法脱硫技术采用化肥企业生产的液氨或废氨水为原料,脱除二氧化硫后,可转化为价值高的化肥,具有脱硫效率高、能耗低、无固废和废水产生等优点,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脱硫副产物硫酸铵属于含硫氮肥,对我国大量的缺硫土壤增加硫养分、沿海盐碱地土壤改良具有良好的效果。氨法脱硫技术的推广也将对丰富我国化肥产品结构、改善中小化肥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氨法脱硫技术在我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目前国内应用企业已达近百家,但多数集中在工业企业的自备电站、钢铁行业以及中小火电企业,还没有大型火电企业的工程业绩。
环保部一直鼓励脱硫技术的多元化发展。2010年,环保部公布了《燃煤电厂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和《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2010年第103号公告),在以上文件中均把氨法脱硫技术列为鼓励发展的、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脱硫工艺。
华能是我国五大电力集团之一,“十二五”面临严峻的二氧化硫减排任务,环保设施急需升级改造。此次,环保部批准华能在大型火电机组上开展氨法脱硫技术示范工作,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氨法脱硫技术保持世界领先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国脱硫技术的多元化发展,为火电企业选择更稳定高效、可资源化的烟气脱硫技术,为完成“十二五”二氧化硫减排任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