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获悉,大渡河革什扎公司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甘孜州丹巴县革什扎河流域吉牛水电站项目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国家发改委认为,吉牛水电站项目符合《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符合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同意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并授权革什扎公司作为中方的实施机构开展项目活动;同意革什扎公司向Greenscot Limited公司转让该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下一步革什扎公司将与爱杰公司合作,完成审核团终审意见、买方国家批复、大坝委员会鉴定意见等后续工作,争取早日通过联合国审查,并获得批复。(张国存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