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华电榆横煤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陕西华电榆横煤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芳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陕西华电榆横煤化工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陕西华电榆横煤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芳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五、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陕西华电榆横煤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芳烃工业项目拟定厂址位于榆横国家级煤化学工业区内,它位于榆林市西南部的横山县,地处横山县白界乡与波罗镇的交界处。直线距离:东北距榆林市约20KM,西南距横山县城约28KM,北临榆(林)靖(边)高速公路3KM,厂区道路可与之相接,园区内有专用铁路运输线通过(已建成)。
2、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规模为100万吨/年(芳烃)。
3、工程依据
3.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煤制芳烃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3.2 《关于同意开展榆林100万吨/年煤制芳烃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批复》中国华电煤[2011]1300号。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允许联合体);
2、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化工甲级及以上咨询资质;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08-2010)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业绩要求: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煤制烯烃、煤制油、催化裂化、芳烃相关等方面两个及以上、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有上述可行性报告编制的的工作经历,并无重大技术和质量失误;
6、通过资格审查或收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其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7、必须满足华电集团公司要求的本项目作为工业科技示范项目在技术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特殊要求。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2012年3月29日至2012年4月6日。
八、资格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12年4月6日10:00时,超时将不再接受报名。
2.提交资格文件的地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提交方式和材料:
1、申请人报名时,应在2012年4月6日10:00以前,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请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内容、要求制作)必须同时发至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邮箱:fzhlmx@163.com、陕西华电榆横煤化工有限公司邮箱:jygly@163.com和华电招标有限公司邮箱:chenlirong@chdt.com.cn。招标人只接受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电子文档,恕不接受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也不接受当面递交,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请单位名称+标段名称投标申请资料”。电子邮件总容量应控制在20MB以内,杜绝大容量邮件。
2、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2.1、提示:请申请人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和内容的要求制作资格预审申请书,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申请书还应按照以下格式文件的顺序排列。资格预审申请书应为WORD文档形式。有关认证、证书、证明、声明的内容应采用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形式。
2.2、资格预审申请书见附表1(提供扫描件时须加盖单位公章)。
2.3、资格审查一览表见附表2(非扫描件)
2.4、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2.4.1单 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协作伙伴或如系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业绩情 况(系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请特别标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的原始文件的影印件 (请尽量使用PDF格式文件);
2.4.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4.3近五年的合同业绩及其证明
2.4.3.1业绩表(A:请提供近五年(2006-2010)内设计煤制烯烃、煤制油、催化裂化、芳烃相关等方面、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情况和业绩;B:为便于招标人整理资料,下表内容应能在WORD软件中任意选取部分内容进行“复制“处理)。

2.4.3.2业绩合同证明(上表中业绩均应附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未附证明的业绩,招标人资格审查时有权不予承认)
2.4.4技术管理人员的资历、经验和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
2.4.5过去三年(2008-2010)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证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包括申请人对招标人从其开户行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授权;
2.4.6现阶段和最近三年(2008-2010)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2.4.7近五年内(2006-2010)获得的荣誉奖项(省或部级)的证明材料。
2.4.8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2.4.9证明投标人的其他资料。
特别提醒: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4.3.1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利容
联系电话:010-83565809 传真:010-83565891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6层,
邮政编码:100031
E-mail:chenlirong@chdt.com.cn;
4.3.2 招标人(主管部门):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志华
联系电话:010-59739152-8011 传真:010-5973905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28号10098室;
邮政编码:100031
E-mail:fzhlmx@163.com
4.3.3招标人(项目法人):陕西华电榆横煤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耀光
联系电话:15877569186
邮 箱:jygly@163.com
九、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另行通知
2、发放地点: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3、文件形式:电子版。只有通过资格预审接到通知的单位才能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恕不予以通知。
4、每套招标文件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将不予以退还。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2. 提交投标书的地点(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