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兴县供电局被浙江省电力公司评为2011年度经济法律工作先进单位。
2011年,长兴县供电局经济法律工作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以强化经济法律机制保障、创新经济法律常规工作、大力推进普法教育为主要抓手,从源头防范和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全面开展各项法律实务工作,保障企业经营安全,着力构筑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健全双层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经济法律工作的服务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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