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生产生活基地、变电站及杏花变电站综合用房相关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委托,对保山供电局生产生活基地、变电站及杏花变电站综合用房相关区域物业管理服务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1.1保山供电局所属生产生活基地、变电站及杏花变电站综合用房相关区域保洁服务、水电维护、日常零星修缮、餐饮服务、消防管理、安全防范;1.2保山供电局所属车辆的驾驶服务、车辆的检审、清洁保养;1.3会议服务及其它服务。(物业面积、位置及车辆清单等详见招标文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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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供电局生产生活基地、变电站及杏花变电站综合用房相关区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2011-12-05 16:37 来源: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生产生活基地、变电站及杏花变电站综合用房相关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委托,对保山供电局生产生活基地、变电站及杏花变电站综合用房相关区域物业管理服务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1保山供电局所属生产生活基地、变电站及杏花变电站综合用房相关区域保洁服务、水电维护、日常零星修缮、餐饮服务、消防管理、安全防范;

1.2保山供电局所属车辆的驾驶服务、车辆的检审、清洁保养;

1.3会议服务及其它服务。

(物业面积、位置及车辆清单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资金来源: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自筹。

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3.1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编号:HLZB-2011-12-01)为一个合同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3.1.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计划,具体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材料等基础资料。

3.1.2物业公共部分的维护和管理,具体为: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

3.1.3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具体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道路、泵房、停车场、电梯等。

3.1.4负责各种照明灯具、用水点阀门的维护及材料更换。

3.1.5负责委托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委托物业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监控,防止火灾的发生。委托方应负责配备和检查消防器材,并按要求定期更新。受托方应负责消防监控设备的值班、监督消防通道的畅通,按照委托方制定的火灾应急措施和疏散方案、设立的消防疏散示意图具体组织实施,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巡视并保持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参加委托方组织的定期演习。

3.1.6负责委托物业区内的车辆有序停放和公共区域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公共设施、设备不受破坏,维护办公区的公共秩序、交通秩序,使受托管理范围区域处于安全、良好的环境中。

3.1.7负责水池、水箱清洗的管理和组织工作。

3.1.8负责至少每年一次的生产调度营销综合楼玻璃幕墙及外立面清洗养护的管理和组织工作。

3.1.9负责楼道、公共区域、卫生间的清洁,并负责卫生间用品的更换。

3.1.10负责委托物业区域内“门前三包”工作及与社区相关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3.1.11负责做好委托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等。受托方负责门岗值班,实行封闭式管理,每日对物业管理范围进行巡逻,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3.1.12提供各办公室清洁用具,如扫帚、撮箕、拖把等,清洁用具摆放在各楼层杂物间。负责委托物业区域内清洗的组织工作。

3.1.13负责所委托物业范围内办公设备、家具、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和保养。

3.1.14负责委托物业区域内各办公室办公用具搬迁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门窗修缮、组织物品搬迁等。

3.1.15负责保山供电局生产调度营销综合楼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联系和组织电梯年检工作。

3.1.16负责委托物业区域内垃圾清运和化粪池清掏。

3.1.17负责局生产生活基地及三个变电站的餐饮服务。

3.1.18提供相关服务,如雨伞借用、自行车管理、自行车充气等服务。

3.1.1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3.1.20负责节假日外委托物业区域内的值班工作。

3.1.21负责保山供电局所属车辆的驾驶服务、车辆的检审、保养维护、维修。

3.1.22根据甲方提出的用车需求,提供车辆调派及驾驶服务。

3.1.23受委托组织日常车辆管理,车辆及其附属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

3.1.24根据车辆状况提出一、二级维护及修理计划,经甲方批准后具体落实。

3.1.25根据甲方要求,具体落实有关交通安全管理事项,接受委托方交通安全管理。

3.1.26负责各类大、中、小型会务服务。

3.1.27报刊杂志的收发。

3.1.2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服务管理事项。

3.2工期:12个月。自2012年01月01日00:00起至2012年12月31日24:00止。

3.3服务质量:

(1)保证所管辖物业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3)制止损害物业设施或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

(4)征得业主书面同意后,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特殊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该物业的管理责任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5)编制物业、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业主审定后组织实施。

(6)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定期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7)必须听取业主的管理意见,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改进和限期解决。

(8)保证配置的各类管理人员具备上岗资格。

(9)人员工作所需的设备、工具由中标方负责提供。

(10)做好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1)对因提供的物业服务或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财物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2)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的用途。确需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和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书面同意后,由业主或委托方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13)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的同意。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必须具备物业管理服务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

(3)必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附:相关证明文件);

(4)企业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以上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

5.2出售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2011年12月9日9:00~18:00时(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5.3出售地点: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21楼A、B座。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6.1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1年12月26日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19楼D、E座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招标人于2011年12月26日10:00时在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19楼D、E座会议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

招标人: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俊男

电话:0871-3195338-204传真:0871-319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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