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20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阿克苏地区环保局、温宿县环保局组成环境保护验收专家组对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吐木秀克水电站工程进行了环境保护检查,并通过专项验收。
检查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对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并审阅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过认真讨论,检查组一致认为:本工程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关于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吐木秀克水电站位于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吐木秀克镇,是库玛拉克河河段水电规划“一库四级”中的第四级,是库玛拉克河东岸总干渠上的引水式发电站,电站装机48MW,该工程于2008年2月动工,2009年12月投产发电。该电站在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履行项目前期环境保护报批、审查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设计要求积极进行施工,为电站顺利通过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