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和节省燃油费支出,柴河林业供电局于近日制定出台了《供电局车辆管理规定》。
该规定明确了综合办为车辆具体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统一调配、燃油管理及对使用情况的监管。同时明确规定车辆外出实行派车单制,经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外出;节假日车钥匙由主管领导保管,无局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动车辆;根据工作量为每台车制定燃油费标准,超支不补,如有余额下月继续使用;办公室每月末通过当月行车记录核对燃油,对公里数与燃油不符的视为出私车;不准公车私用、擅自出车,如有违犯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通过以上措施,达到车辆合理使用、确保安全出行,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