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复转军人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兴安电业局从2009年开始对接收的复转军人在培训中心进行为期三年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培训。
兴安电业局2009年、2010年接收复转军人14人,现正在丰满培训中心进行培训。该局领导对复转军人培训非常重视,为了加强对在培复转军人的管理,督促他们主动学习,学以致用,使三年培训取得实效,制定了《兴安电业局复转军人分配管理办法》,并将该办法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在陪人员,同时按照岗位需求设置14个岗位,复转军人培训结束后结合所取得的技能鉴定资格将按照在培训中心的成绩和排名自行选择单位和岗位,充分体现了该局岗位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和“注重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