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西藏旁多水利枢纽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旁多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09]1966号)、国家水利部《关于西藏旁多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09]6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地方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旁多水利枢纽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厂元件继电保护及交、直流电源等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西藏旁多水利枢纽工程地处拉萨河中游,坝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林周县旁多乡下游1.5km,距拉萨市直线距离63km,公路距离约125km,是拉萨河流域的骨干性控制工程,也是拉萨河干流水电梯级开发的龙头水库。该电站对外有青藏铁路和青藏公路至当雄,当雄至旁多坝址公路里程约75km。该工程开发任务是以灌溉、发电为主,兼顾防洪及供水,电站为引水式电站,装机容量160MW,共装4台混流式水轮发电设备,单机容量为40MW。
三、招标(采购)范围
全厂元件继电保护及交、直流电源等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发运、交货,指导安装,参加现场试验、现场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组织设计联络和出厂验收,提供技术资料以及技术服务等。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并具有生产继电保护设备的生产厂家,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供货。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提供过40MW及以上容量机组的继电保护设备,不少于2年成功运行的业绩。
3、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以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售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于2011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9时至17时(节假日及午休时间除外),到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9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娘热北路,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旁多水利枢纽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藏拉萨市扎基东路1号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
市水利大厦9楼904室
邮政编码:850000邮政编码:401147
联系人:尼顿先生联系人:陈先生13628469373
电话:18989006200电话:023-89079042
传真:0891-6338746传真:023-89079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