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三江口水利枢纽工程计算机监控系统、微机保护装置和直流电源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11-36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三江口水利枢纽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基复[2002]10号文及渝水许可[2010]12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市级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彭水县三江口水利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微机保护装置和直流电源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彭水县三江口水利枢纽工程计算机监控系统、微机保护装置和直流电源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直流电源系统可外购),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2投标产品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3.3近5年制造(销售)同类产品5台及以上。
3.4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两年(2009年和2010年)经审计的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附审计报告。
3.5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无不良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社会信誉良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24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其答疑文件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1年8月28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彭水县三江口水利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彭水县滨江路、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
邮编:409600、401147
联系人:李先生、陈飞、龚光灿
电话:13608001120、023-89079042、023-89079045
传真:023-89079332
电子邮件:ax1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