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通辽开鲁县农电局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社会发展”为宗旨,恪守“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企业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地方经济发展再添薪火。
履行社会责任,坚持把全面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价值取向化为企业上下的自觉行动,坚持一切工作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按照蒙东公司的统一部署,全面履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实现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从做大做强电网、提高运营效率,实现电网和企业的科学发展出发。近年来,先后投资2亿元,规划新建、改扩建15座66千伏变电站,基本覆盖全县负荷中心,使电网结构进一步完善,输电能力大大提高,满足了骨干电源送出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从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安全可靠供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出发。突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狠抓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明确了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实施好《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力,抓“三基”,用“三铁”反“三违”,杜绝“三高”现象。强化安全监察,坚持对安全生产进行明察暗访,内纠外举,努力提高监督效果。广泛开展安全活动,实施月度安全预警机制和安全周评,创新安全管理。狠抓电网调度,确保电网稳定运行。培育了切实可行的安全文化,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常态机制,实现了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
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从深化优质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实现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出发。加强需求侧管理工作,积极做好迎峰度夏和少雨期的电力供应工作。以客户满意为宗旨,严格执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和“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深入开展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95598”客户服务系统,提高营销现代化水平,优化内部流程,建立了“一口对外”机制,切实解决了客户缴费难等热点问题。以创先争优为抓手,发挥好共产党员服务队作用,品牌形象更加光彩夺目。
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从依法经营,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出发。加大了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力度,提高了员工法制意识和企业法治化管理能力。健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体系,切实提高了依法治企、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水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全面贯彻《电力监管条例》,严格执行“‘三公’调度‘十项措施’”,定期发布调度信息,聘请“三公”调度监督员,做好“三公”调度,实现了和谐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