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四季度,辽宁省工商局委托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鞍山、抚顺、锦州等市流通领域的电线电缆商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27个批次,2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74.1%。
本次监督抽查的电线电缆包括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橡皮绝缘电缆、1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和架空绝缘电缆。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和橡皮绝缘电缆是消费者日常生活当中接触最多的电线电缆商品,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抽查发现,有9个批次商品绝缘抗张强度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45%。有12个批次商品导体电阻大于国家标准,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60%。3个批次商品标志内容不合格,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15%。5个批次商品标志内容不合格,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25%。7个批次商品标志内容不合格,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35%。总的来看,这次抽查的电线电缆商品不合格率较高。工商部门指出,主要是一些企业生产条件差,质量管理不规范,工艺水平低下,也有部分企业为牟取利益偷工减料,致使不少劣质产品充斥市场。
据消防部门统计,火灾事故70%以上都是由于电线电缆质量问题引起,加强电线电缆市场的监管已日益成为一个重要问题。辽宁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局组织工商所按照附后的不合格商品名单,组织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电线电缆商品依法进行市场清查,对经销假劣电线电缆商品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