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广增董庭军)10月15日,黑龙江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次常务委员会通过了《黑龙江省垦区条例》,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黑龙江垦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垦区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及垦区在国家战略和全省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为积极贯彻落实总局、分局、农场的文件精神,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前哨供电局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计划、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学习采取专题学习讲座、教职工大会集中学习、网络平台自学等形式。形成了领导带头学、职工全员学、网络跟踪学的良好氛围。
在学习中,广大员工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垦区条例》对保障和促进垦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领会和把握《垦区条例》的深刻内涵,领会《垦区条例》对保障和促进垦区可持续发展的特殊意义。学习垦区条例成为前哨供电局创新工作的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