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华电新疆哈密分公司2×135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通过自治区环保验收。验收组认为,该公司烟气脱硫工程按照自治区环保厅与华电新疆哈密分公司,及哈密地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按时开工建设并顺利建成运行,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哈密分公司烟气脱硫工程是“十一五”收官之年贯彻落实自治区“节能减排”重要约束性指标的重点环保项目。工程动态投资8315万元,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两炉一塔配置。于2010年6月开工,经过五个半月165天的紧张施工建设,11月投入试生产。脱硫效率、脱硫设备投运率均达到95%以上,根据实测核算,2×135MW机组SO2产生量为640.8kg/h,排放量为26.3kg/h,则SO2消减量为614.5kg/h,按全年有效运行时间7200h计算,SO2年排放量为190t,年消减量为4424t,能够达到SO2总量排放控制要求。
项目建设中,哈密分公司严格遵照华电集团公司“安、快、好、省、廉”的总体要求,以打造“精品工程,示范工程”为目标,以安全为基础,以质量为根本,与各参建单位精诚合作,合理组织工程施工,统筹安排施工工期,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有效确保了工程按照节点计划顺利有序进行。公司成立了脱硫部对脱硫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各生产岗位人员已配备到位;目前,为保证脱硫技改工程“投产、效益、质量”三达标,公司正在积极争取脱硫电价。
此工程的投产,是哈密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的重大举措,对进一步提升华电环保形象,缓解哈密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压力,改善哈密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构建环境友好型哈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