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是国家电网公司应急工作的基础。日前,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设置应急预案的总体依据,经修改完善,新的《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体系框架方案》发布。
根据《方案》,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级设置。公司及网省公司(直属单位)层面设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市、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层面设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其中,在公司层面,共设置16个专项预案,包括处置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等灾害、人身伤亡事件、大面积停电事件、设备设施损坏事件、通信系统突发事件、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力服务事件、重要保电事件等应急预案。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高度重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已有的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近年来突发事件呈现出的多样性、多发性和严重性等特点,公司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满足集团化管理要求,实现预案设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对应、内外衔接”的目标。
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加快梳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成立工作小组,细化分解工作计划,确保按期完成本单位预案体系框架、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在预案编制、修订过程中,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处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经验,全面分析各类危险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和科学规范的处置流程,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等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电监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开展,保障预案有效实施。
另悉,《国家电网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应急预案》(2010年修订版)等6项应急预案已于日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