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崇义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崇义县供电公司荣获了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荣誉。这也是该公司连续6年蝉联该项殊荣。
多年来,崇义县供电公司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层层签订创建责任状,健全党政工齐抓共管的管理责任体系;部门、所站协调配合的保障体系;党团组织宣传发动的思想组织保证体系,明确创建内容,把着力点放在抓班子建设、安全生产、电网建设、优质服务、经营管理、基础管理、科技创新上,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在创建活动中,该公司以加快公司发展为目标,以建设坚强电网为核心,以同业对标为手段,以内质外形建设为载体,严格按照省文明单位标准,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创建省文明单位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公司的创新与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09年,完成供电量2.58亿千瓦时,售电量2.34亿千瓦时,实现销售收入1.34亿元,上交税金1032万元。该公司先后荣获了江西省“抗冰救灾先进单位”;江西省消协“诚信承诺先进单位”;赣州供电公司 “先进单位”;崇义县委、县政府“综合工作先进单位” 等一系列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