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春意盎然,正是植树造林的大好时节。笔者在走访时发现,在部分电力线路下,出现了一些新栽种的树苗。树木栽种在电力线路的下面,不断生长,不仅将严重危及电力设施的安全,且容易引发人身触电事故。
对此,《电力法》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对电力设施保护区的界定也有明确的要求。
笔者认为,防范树线矛盾,保护电力设施,供电企业和林业部门都要有“责无旁贷”的意识,应及时主动地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通报相关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在政府机关部署植树造林工作时,电力企业和林业部门应该跟进服务,把相关要求和防范措施一道落实下去,做到源头防范。
供电企业也应该像重视宣传行风建设和企业形象一样,重视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植树造林的季节,要启用一切可能的宣传工具和宣传载体,主动做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老百姓了解政策法规,植树造林不忘保护电力设施,从源头上防范树线矛盾的出现。
树线矛盾不仅威胁供电企业的合法利益,也威胁公共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治理的力度一定要加大。供电企业应该加大巡线的频度和广度,并重视发展群众护线员队伍,及时发现各类暴露的和隐藏的树线矛盾,会同林业、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有效处理,避免矛盾深化,杜绝线路事故隐患。
树线矛盾的治理并非一劳永逸,不能因为一时的“平安”就“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应该增强居安思危的意识,不断巩固防治成果,固化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防范树线矛盾的长效常态机制。
(安徽电力潜山供电公司 杨帆 246300 1396663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