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0日,山东省供电服务质量规范论证会在济南召开,国家电监会、中电联、华北电监局及山东省内电力行业的有关专家出席了论证会。会议对山东省供电服务质量规范进行了专家论证,以进一步增强规范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近年来,山东电力工业发展迅速,势头良好。但由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对供电服务提出具体的服务质量规定和要求,山东电力行业供电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实状况依然存在。2007年初,山东省质监局下发《关于下达2007年第二批山东省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后,济南电监办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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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电监办组织召开山东省供电服务质量规范论证会

2009-03-12 13:25 来源:济南电监办   
     2009年3月10日,山东省供电服务质量规范论证会在济南召开,国家电监会、中电联、华北电监局及山东省内电力行业的有关专家出席了论证会。会议对山东省供电服务质量规范进行了专家论证,以进一步增强规范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近年来,山东电力工业发展迅速,势头良好。但由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对供电服务提出具体的服务质量规定和要求,山东电力行业供电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实状况依然存在。2007年初,山东省质监局下发《关于下达2007年第二批山东省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后,济南电监办联合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成立了山东省《供电服务质量规范》起草小组,根据《供电服务监管办法》、《山东省服务业地方标准“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有关规定,并在借鉴全国标准化建设前沿做法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山东省供电服务质量规范的送审稿。

  会上,济南电监办有关负责人简要介绍了标准的编制情况,与会专家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对标准进行了科学、充分地论证,形成了专家组意见。意见认为,《供电服务质量规范》标准的结构、编写规则、规范性技术要素等,符合GB/T1.1-2000和GB/T1.2-2002的要求,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是全国首家地方供电服务标准;确定的各项内容符合服务业的有关要求,切合供电服务实际,并在供电质量、供电服务时限标准制定等方面上有所突破。标准内容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该标准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全省供电服务行为,促进供电企业优质服务水平,有效保护广大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健康、和谐的供用电环境。

  会后,起草小组将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标准尽快修改完善,上报省质监局审批,正式发布实施,成为省级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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