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17日,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与和田地区行政公署签署了和田地区太阳能开发利用项目协议书。按照协议书约定,龙源集团将在“十一五”期间,在和田地区开发建设太阳能项目20兆瓦,“十二五”期间继续开发30兆瓦。和田地区政府协调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并确保项目享受当地最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9月18日,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签署了1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投资协议。  2007年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大型并网光伏示范电站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龙源集团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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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在新疆、内蒙古开发太阳能项目

2008-10-17 14:42 来源:电力新闻网 
      本网讯  9月17日,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与和田地区行政公署签署了和田地区太阳能开发利用项目协议书。按照协议书约定,龙源集团将在“十一五”期间,在和田地区开发建设太阳能项目20兆瓦,“十二五”期间继续开发30兆瓦。和田地区政府协调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并确保项目享受当地最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9月18日,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签署了1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投资协议。

  2007年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大型并网光伏示范电站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龙源集团迅速做出反应,2008年初在新疆、内蒙古等省份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编制了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报送当地政府。

  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龙源集团已委托编制完成了和田10兆瓦太阳能光伏示范电站项目预可研报告,取得相关支持性文件后上报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并将转报国家发改委申请立项。项目计划总投资51493万元,计划于2009年开工建设,当年建成投产发电。项目建成后,每年上网电量约1500万千瓦时,可部分缓解和田地区的电力供应紧张局面。(龙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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