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脱硫电价自2008年6月2日起执行,这标志着该公司一期两台35万千瓦机组脱硫电价全部完成申报批复工作。
该公司一期两台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于2007年6月20日开工建设,2号、1号机组脱硫工程分别于2008年2月22日和5月23日通过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局的现场核查验收。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该公司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环境保护局相关制度的规定,先后完成了脱硫设施性能监测、性能试验、环保验收、CEMS数据上传核对和脱硫电价申请文件报批等工作,最终获得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两台机组分别于2008年3月1日和2008年6月2日起执行脱硫电价,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为公司完成今年的经营目标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