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江西广丰县供电公司保卫部接到吴村供电所来电反映:该镇横山村横山垢台区的纪某因私接外线窃电被供电所查处后拒不接受处罚,并两次私自开启电表箱接上被依法停掉的电。
接到反映后,广丰供电公司保卫部立即派出3名稽查人员赶赴现场。在当地抄表员的陪同下,来到窃电户纪某家中,对该户擅自接上的电源进行拍照取证,查看该户家中的家用电器容量,再次依法停掉纪某家的电源并拆下电表,限令其于3天内到保卫部接受处罚。慑于强大的政策攻心和本人理亏,纪某的妻子余某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第二天,余某出现在广丰供电公司保卫部接受处罚,鉴于该户家用电器少、容量小且认错态度诚恳的事实,依据《电力法》对窃电户纪某处以200元罚款并追补电量200千瓦时,有力打击了窃电分子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