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被评为山东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1月10日上午,在山东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平安山东建设表彰大会上,山东公司被授予“山东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07年,山东公司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深入推进平安电力建设,积极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违法犯罪,努力加强公司系统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确保了山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全省安全可靠供电,为平安山东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2007年共查破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432起,窃电案件147起,挽回经济损失669.7万元;查处违约用电1024户,违约电量411.88万千瓦时,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1409.86万元。2007年山东电网主网架没有发生因盗窃破坏造成的倒杆、倒塔案件,公司系统没有发生重大责任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完成了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考核目标和任务。(魏晓庆)
信息来源:山东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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