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万安水电厂获十七大期间安全先进单位
近日,国电万安水力发电厂被吉安市人民政府评为“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先进单位。该厂为保证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在生产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排除治安隐患等工作中切实做到了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一是结合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全厂安全工作进行了逐一排查;二是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三是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整改项目进行复查验收;四是加强消防重点部位、要害部门的巡查;五是成立应急队伍,加强治安巡逻,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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