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发电关停机组发电量指标交易获批
为确保职工生活及社会稳定,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河南省发改委豫发改能源〔2006〕386号《河南省发电量计划指标交易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截止11月9日,开封京华发电有限公司与大唐首阳山电厂、华润登封电厂、开封光明发电有限公司的4.09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电量计划均获省发改委批复,该公司今年以来共达成二批发电权交易协议,协议的签订,为京华公司完成全年生产经营任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并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该公司受机组关停影响的不利局面。
根据国家、河南省有关“上大压小、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开封京华发电有限公司#3、4机组已于2007年8月27日正式停运,并于2007年10月26日完成对#3、4冷却塔爆破拆除工作。截至#3、4机组停运,开封京华发电有限公司共完成发电量8.31亿千瓦时,扣除外送电量结算后,剩余省内发电量计划共为4.09亿千瓦时。该公司仅仅抓住国家根据当前电力市场节能减排、上大压小的形势出台的发电量计划指标交易办法,积极与大企业进行发电量的指标交易,不仅在经济效益上实现了“企业双赢”,而且有效节约了能源、减少了二氧化物的排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王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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