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生活垃圾处理费:(一)分散特困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或者支出型困难家庭;(二)困难职工家庭;(三)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四)福利院、公益性养老机构;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三、困难群体救助(11项)(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857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900元;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失智补贴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965元/月、半护理标准为579元/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78元/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676元/月、半护理标准为386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三、困难群体救助(11项)6.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286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二、社会保障(2项)4.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4.5%,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7%,每年调整一次或适时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下列对象免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一)符合民政部门核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四类低收入家庭。(二)符合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标准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等单位产生的垃圾,按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含临时工)5元/人·月的标准收取;在校学生(含幼儿园幼儿)不在此收费范围。...规划区内的暂住人口家庭人数2人以上按8元/户·月收取,1人按照4元/人·月收取;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低保边缘家庭以2元/户·月收取;三、四级中、轻度残疾人家庭凭《残疾人证》以2元/户·月收取;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特困供养户免收
二、价格优惠政策(一)低保户、特困对象、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用气价格在第一阶梯气量内,销售价格为2.85元/立方米,优惠0.30元/立方米,超出第一阶梯气量部分不再优惠。
(一)对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和困难职工以及城市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在原优惠价格每立方米1.90元的基础上上调0.37元,调后价格每立方米2.27元。...(二)对农村地区煤改气用户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现行价格每立方米2.76元的基础上上调0.37元,调后价格每立方米3.13元。
第八条 下列对象可以免征城镇垃圾处理费:(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家庭;(二)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三)国家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家庭;(四)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五)社会福利机构接纳的救助人员
抓好“压减”“僵尸”及特困企业处置,推进重点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解决4.7万电建企业职工生存发展难题。 在不断追求价值创造中彰显“能建使命”。
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7.加大稳岗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