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单位和个人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第九条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配备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人员,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下列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一) 分类收集、堆放建筑垃圾;(二) 及时处置建筑垃圾,不能及时处置的,落实防尘、防渗、防滑坡等措施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包括工程渣土(弃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
进场道路及汇集站原布局方案,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内禁止设置料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和弃土弃渣场
第三条【名词解释】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含房屋建设、市政工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
第三条【名词解释】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含房屋建设、市政工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
主要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防治扬尘的措施,按规定妥善处置废水、弃渣、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对受噪声影响的环境敏感点采取噪声综合治理措施。...其中,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41米。
;土建、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进场道路、风电场及光伏区交通工程、防洪工程、防风工程、消防工程、水保工程、工程试桩、安全防护围栏、原始地貌恢复、植被恢复、弃土弃渣处理、相关试验检测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
第三条 【概念解释】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固体废弃物。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减少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合肥市建筑工程弃土消纳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建设项目弃土消纳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