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基本情况据统计,2024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约66.35万吨(含医疗废物0.25万吨),上年度贮存量0.25万吨,委托利用处置33.11万吨(其中委托市内集中利用处置19.47
全省工业危险废物上年末贮存量20.66万吨,产生量281.52万吨,综合利用处置量273.41万吨,本年末贮存量28.77万吨。信息来源: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2023年度湖南省环境统计数据
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i类场入场要求,控制进入填埋场的固废种类,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送至填埋场填埋。(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擅自停运、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2.利用暗管、渗坑、渗井等偷排或者违法处置工业污水废液及畜禽养殖废水的;3.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违法排放污染物,对水环境安全构成威胁的;4.私自将危险废物送交无资质的单位贮存
同时,将新建涉危险废物企业全部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提升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二)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建筑垃圾中属于危险废物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中的要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控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一、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转移基本情况2024年全区产生危险废物171.2万吨,利用处置172.5万吨(含上年贮存量),其中产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81万吨,委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量91.5万吨
通过采购控制、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灰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废立足于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至备用灰场贮存;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库,危废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199 号)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