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5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修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实施方案》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提出,虚拟电厂运营商根据下辖资源的实际情况,在每年第四季 度以年度或者月度的形式向虚拟电厂管理中心申请次年容量补 贴,如按照月度申报容量补贴,需明确具体月份。申报容量补 贴的虚拟电厂运营商须在补贴发放时段内常备充足的备用容量, 随时接受虚拟电厂管理中心的调用,原则上必须响应邀约,对 于不响应邀约或响应精准度不达标的虚拟电厂运营商予以考核, 具体惩罚举措见本办法第四十二条。
年度补贴:对于具备30分钟内响应能力的备用资源补贴标准为30000元/兆瓦*年,对于具备秒级响应能力的备用资源补贴 标准为40000元/兆瓦*年。
月度补贴:对于具备30分钟内响应能力的备用资源补贴标准为1500元/兆瓦*月,对于具备秒级响应能力的备用资源补贴 标准为2000元/兆瓦*月。
由市级发起的虚拟电厂精准响应根据组织形式、年度竞价 的基准价、通知时间等计算补贴价格,具体标准如表1所示。

对于参与快速响应的虚拟电厂运营商,无论是调用临港新片区资源参与上海市层面响应或参与临港新片区层面响应,若实际调节量位于调节指令的90%至110%之间,均按照实际调节 量分别给予3元/千瓦时(提前30分钟通知)和9元/千瓦时(不通知)的精准响应激励。
详情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