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监管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5]396号)。
其中项目范围包括在建及拟开工的电网建设项目。重点督查220KV及以上电网建设项目。
原文如下: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监管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张家口市能源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5〕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提升我省电力安全生产水平,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
请各单位组织辖区或下属电力企业,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标准,熟悉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入排查薄弱环节,及时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管控,特别是要对照《2025年度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检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检查事项清单),持续辨识安全风险,查摆事故隐患,严格落实管控治理措施,全力推动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有关项目范围
(一)在建及拟开工的火电项目。大唐国际陡河发电厂等容量替代项目、深能保定西北郊热电厂二期项目、秦皇岛发电厂等容量替代项目、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国能廊坊热电厂二期项目、国能河北定州电厂三期项目、国能河北沧东电厂三期项目、国能河北蠡县热电联产项目、河北建投任丘热电二期项目、西柏坡发电有限公司四期工程、华电香河燃气能源站项目;国能河北衡丰电厂二期扩建项目、京能秦皇岛二期扩建项目、新天绿能抚宁燃气电厂项目。
(二)在建及拟开工的电网建设项目。重点督查220KV及以上电网建设项目。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专项监管期间持续开展)
各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度,组织所属电力建设工程的各参建单位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规定及《检查事项清单》(标注"★"的为重点检查内容),持续开展安全质量问题巡查检查。
其中,要结合推进春节后开复工安全评估、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扎实开展一次集中自查自纠。对巡查检查和集中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治理台账,落实责任、措施和时限,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治理,闭环一个销号一个。构成重大电力安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报告,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治理工作,最终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请各市发展改革部门收集汇总火电项目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省电网企业梳理汇总220kv及以上电网项目在建及拟开工清单(包括名称、内容、工期)、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形成专题报告4月10日前报我委。
(二)监督检查(3月-12月)
请各市切实发挥好就近就便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区域内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灵活采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照《检查事项清单》特别是标注"★"的重点检查内容及自查发现的隐患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并对监督整改情况跟踪闭环管理。我委将按照专项监管检查事项清单,以抽查形式不定期组织开展省级督导检查工作。
请各市边工作、边整改、边巩固、边提升,及时梳理分析专项监管各阶段工作成效,分别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1月25之前梳理本季度发现的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典型问题、重大问题及监督情况,填写报送典型问题和监督情况表(附件2)。并结合全年督导检查工作,于11月25日之前报送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监督总结报告及问题清单(附件3)。
联系人:王海鹏 0311-88600513(传真)
附件:1.2025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检查事项清单
2.2025年*季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概况及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
3.2025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
附件下载:
1.2025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检查事项清单.pdf
2.2025年×季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概况及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pdf
3.2025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工作总结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