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31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1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1版)。
其中,《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1版)提到,设置必开机组启动成本补偿。对电力调度机构设置的必开火电机组,按其申报的机组启动费用予以补偿。调整机组超额收益回收机制。不回收必停、临时停机(包括日内启停、紧急停机)机组当日超额收益回收费用。
现货市场试运行期间,发电侧“报量报价”,进行双偏差结算,中长期合约电量按中长期合约价格结算,并结算所在节点与中长期结算参考点的现货价格差值,日前出清电量与中长期合约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日前出清电价结算,机组上网电量与日前出清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实时出清电价结算。
新能源机组以“报量报价”(具备独立的AGC功能)或“报量不报价”(不具备独立的AGC功能)方式参与现货市场,进行双偏差结算。新能源机组中长期合约电量按中长期合约价格结算,并结算所在节点与中长期结算参考点的现货价格差值;市场初期,中长期合约未覆盖实际上网电量的偏差电量,其中α%视为保障电量,保障电量按保障价格结算;日前市场出清电量与中长期合约电量或保障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日前市场出清电价结算;上网电量与日前市场出清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实时市场出清电价结算。新能源绿电合约的电能量部分视为中长期合约。
参与现货市场的独立储能充、放电价格采用所在节点电价,参照市场化机组结算。
市场化用户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日前申报电量与中长期合约电量的偏差按照用户侧日前市场统一结算点电价结算,实际用电量与日前申报电量的偏差按照用户侧实时市场统一结算点电价结算。
电网代理工商业购电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不匹配优发电量,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参照市场化用户结算,现货市场对应的偏差电费由电网代理工商业购电直接承担。
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1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1版)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经省能源局授权,现货市场工作组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及市场主体反馈意见,对第5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电能量细则、结算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经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1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1版),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原第5版电能量细则、结算细则同步废止。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