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切实保障开放条件下的国家能源安全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司长魏晓威2024年12月15日,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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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司长魏晓威: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 切实保障开放条件下的国家能源安全

2025-03-17 11:46 来源:中国电力报 

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

切实保障开放条件下的国家能源安全

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司长 魏晓威

2024年12月15日,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4年能源工作成绩,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

会议指出,2024年能源国际合作取得新进展,境外能源资源合作水平和国际能源治理能力稳步提升。2025年要持续巩固深化能源国际合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开展大国能源外交,加强绿色能源合作,确保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以下简称“国际司”)将按照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求,以能源安全新战略为引领,认真落实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着力保障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推动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深入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加快构建立体多元的能源国际合作新格局。

携手共进,互利共赢,2024年能源国际合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元首外交引领,稳步推进大国能源合作。一是推动中俄能源务实合作再上新台阶。举办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习近平主席和普京总统向中俄能源商务论坛致贺信,丁薛祥副总理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中俄东线全线提前贯通、满输运行,中俄远东天然气管道虎林—长春段开工建设。二是有序推进中美能源政策交流。参与中美气候特使华盛顿、北京会谈,牵头中美能源转型专题组,与美能源部、总统气候问题办公室组织数场政府间和外部专家对话交流。三是促进中欧能源转型与技术创新领域合作提质升级。出席首届核能峰会和第五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召开第三届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合作论坛、第一次中丹(麦)清洁能源工作组会议和第十二次中德(国)能源工作组会议。

聚焦能源安全和低碳转型发展,创新合作机制,务实推进与“一带一路”重点国家能源合作。一是巩固同中亚地区合作。召开中土(库曼斯坦)能源合作分委会第九次会议和中哈(萨克斯坦)能源合作分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创新政府支持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项目的模式,与哈萨克斯坦签署关于实施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政府间协议,为中方企业参与哈重大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法律保障。二是深化同中东地区合作。参加中阿(盟)合作论坛第十届部长会议,会见沙特、卡塔尔能源部门负责人员,与科威特签署清洁能源项目合作协议。三是持续扩大拉美地区合作。与巴西、智利、秘鲁、阿根廷等国能源部门开展交流合作,依托中巴(西)高委会能矿分委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中秘(鲁)经济合作战略对话等机制,扩大与拉美国家能源领域合作。四是积极推动与东盟地区合作。与新加坡探讨部门间谅解备忘录落实工作,与印尼能矿部共同主持召开第七届中—印尼能源论坛,会见来访的柬埔寨副总理和马来西亚能源部门负责人。

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在多边合作中主动作为,打造高水平全球能源治理平台。一是向新向绿开启“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成功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33位外国能源部长和驻华大使,4位国际组织负责人,142家能源企业、高校、智库及行业协会代表出席会议,取得丰硕成果。伙伴关系成员国再次扩员,泰国、伊朗正式加入,成员国数量达到34个;成立了伙伴关系秘书处办公室;发起成立伙伴关系合作网络智库工作组;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4~2029)》、19个“小而美”能源国际合作最佳实践和智库报告。“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逐步成为能源领域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端对话平台、成果共享平台和国际合作对接平台。二是打造更加务实的区域能源合作平台。持续巩固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建设成果,成功主办第七届“东盟+3”清洁能源圆桌对话。举办中国—非盟能源伙伴关系框架下第二届能源合作项目推介会,该活动纳入2024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中非合作论坛—北京行动计划(2025~2027)》成果文件。三是深度参与能源国际组织和多边平台建设。参加G20能源部长会议、联合国气候变化巴库大会。推动中方提名人员首次当选APEC能源工作组主席,成功举办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十周年活动。与欧佩克秘书处共同举办中国—欧佩克高级别对话。出席IEA部长会、IRENA全体大会、首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周”能源高级别会议、“东盟+3”能源部长会、金砖国家能源部长会、上合组织成员国能源部长会、世界经济论坛特别会议和世界能源大会等重要国际会议。

因势而变,把握主动

推动2025年能源国际合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相互叠加,我能源国际合作面临新变化和新挑战。下一步,国际司将从以下三方面推动能源国际合作高质量发展。

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统筹做好大国能源国际合作。一是保障中俄能源贸易合作稳定开展,大项目合作按计划推进。筹备好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二是有序开展中美能源领域交流,支持中美双方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务实合作。三是积极引导中欧能源务实合作更好服务国内发展。加强中欧能源重大问题沟通和政策交流,积极筹备第十二次中欧能源对话、第八次中英能源对话和第四次中法能源对话等双边机制性会议,深化中欧能源技术创新领域务实合作,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清洁能源合作,不断提升中欧能源合作水平。

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走深走实,维护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一是制定《“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分工实施方案》,围绕共同提升绿色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共同加强绿色能源政策和制度创新、共同加强绿色能源技术创新合作、共同加强绿色能源领域能力建设等重点任务,高质量推进绿色能源合作。二是巩固与中亚、中东地区传统能源领域合作,积极拓展新能源合作。保障中亚天然气管道长期稳定运行。落实好与哈萨克斯坦能源部签署的关于实施可再生能源领域项目的政府间协议,支持我企业积极参加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等国清洁能源及电网领域合作。与沙特、阿联酋、科威特等国开展油气、新能源等领域务实合作。三是稳步拓展与东南亚、南亚等国清洁能源合作。继续发挥中方主办的东亚峰会清洁能源论坛、“东盟+3”清洁能源圆桌对话、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等活动的作用,加强与东南亚国家能源合作与交流。推动中巴(巴基斯坦)能源合作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尼(尼泊尔)跨境电网输变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四是强化能源合作风险防范。引导企业提高境外投资合作风险防范意识,着力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高质量打造能源主场外交平台,积极推动全球能源治理变革。一是运营好“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和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等合作平台,主办2025年国际能源变革论坛、上合组织能源部长会及相关活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论坛、东亚峰会清洁能源论坛、中国—欧佩克高级别对话等主场外交活动。二是继续深度参与联合国框架下及G20、APEC、IEA、IRENA、东盟、上合组织、金砖等能源领域重要多边机制。完善APEC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网络,为2026年担任APEC东道主准备能源成果。充分发挥中国—IRENA“1+1+N”机制作用,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贡献更多中国力量。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司长魏晓威: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 切实保障开放条件下的国家能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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