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完整的批发侧电能量市场包含中长期和现货两部分,对于一个售电公司来说,在这两个市场上购电费用之和才是真正的成本。(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转头再到零售侧,两个年用电量一模一样的零售用户,就算合约总电量和实际使用总电量完全一致,代理这两户在市场上购电所形成的成本却不会一致

首页 > 配售电 > 售电服务 > 评论 > 正文

当电力负荷开始影响价格

2025-01-15 13:11 来源:黄师傅说电 

一个完整的批发侧电能量市场包含中长期和现货两部分,对于一个售电公司来说,在这两个市场上购电费用之和才是真正的成本。

(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

转头再到零售侧,两个年用电量一模一样的零售用户,就算合约总电量和实际使用总电量完全一致,代理这两户在市场上购电所形成的成本却不会一致。

原因就在于每个用户具体的电量分布,同样的总电量是如何分解到全年每个交易周期里的。

为了简要说明这个分解曲线的市场价值,我们把时间缩小到1天,把1天内的交易周期缩小到3个,来看看究竟为何?

假设当天市场的3个交易周期分别为A、B和C,甲和乙两个零售用户在当天的合约总电量都是1万度,不过预测甲在A、B和C三个时段的电量分别为3000度、3000度和4000度,乙为2000度,6000度和2000度。

售电公司代理这2万度电,与甲和乙约定了零售电价为0.4元/度,也就是说每个时段的电量价格都是一致的,没有区别。

拿着这2万度电,售电公司在中长期市场上购电,有一家电厂与之达成了合约,约定价格为0.38元/度。

看似售电公司是净赚了2分钱每度电,不过我们一定要清楚一个概念,那就是对于总电量的交易都是要带曲线的,总的电量要按照什么样的曲线规则分解到具体的交易周期里。

所以在中长期交易中,要区分什么是曲线交易、什么是时段交易。

时段交易最好理解,放到我们的例子中,就是针对每个时段A、B和C里的电量进行单独的交易。

售电公司代理的这2万度电,根据预测在A时段一共5000度,B时段一共9000度,C时段一共6000度。

但是在中长期市场,除了滚动撮合这种方式可以针对某个具体的时段电量进行交易外,其余双边协商、集中竞价和摘挂牌基本都是针对“总电量+分解曲线”的模式进行的曲线交易。

这家电厂和售电公司达成了2万度电的中长期交易,不过还要约定具体2万度电的时段分布。

注意,这个分布虽然是双方约定的,但并不一定就是售电公司已经预测好的这个划分,多数情况下,这个曲线的分解遵循当地电网公司根据历史负荷曲线发布的标准分解曲线,对于我们这个例子比方说是3:3:4。

那么最终电厂和售电公司的合约其实是如下的结构:

A时段,20000×0.3=6000度电量,价格0.38

B时段,20000×0.3=6000度电量,价格0.38

C时段,20000×0.4=8000度电量,价格0.38

那么批发和零售合约在每个时段对应的电量就出现了缺口,

咱们还是简化分析,现货市场也暂不区分日前和实时了,假设这三个时段最终出清的市场价格分别为0.35,0.5,0.3:

用户使用电量和预测电量完全一致,发电企业按照中长期合约分解的电量如实发电,售电公司按照预测的用电分布如实申报现货市场。

A时段,多购入的1000度电按照0.35元的价格卖出去,增加收入350元。

B时段,少购入的3000度电按照0.5的价格买进来,增加支出1500元。

C时段,多购入的2000度电,按照0.3的价格卖出去,增加收入600元。

合计现货市场售电公司支出550元,一顿操作下来,批发侧的总支出是8150,而零售侧的收入是8000,显然是亏损的。

我们再看用户的这两条曲线,甲的负荷分布式和标准曲线一致,售电公司代理了A去采购电量,那么按照上面的条件不会有偏差电量在现货市场中,相当于最终售电公司可以在甲身上赚到10000×0.02=200的收入。

再看乙,这三个时段的偏差电量完全是因为乙的曲线分解是2:6:2,单算给乙买电的话相当于是亏了350。

甲赚到的和乙亏掉的加一起,才是售电公司的总体亏损150元。

所以,同样的电量和市场价格,但因为不同的时段分解,也就给售电公司带来了不同的购电成本,那么面对一个具体零售用户的用电量时,售电公司必然会看这个用户具体的负荷分布,再结合自己对于现货市场各时段价格的初步预判来对该用户负荷曲线价值进行测算。

可见,一个用户的负荷是会影响到售电公司具体的零售定价的,这个负荷电量就是用户电表的正向有功总,也就是下网电量。

那么一个用户常规的负荷曲线,如果叠加了分布式光伏或者工商业储能的影响,那么势必会影响到下网电量曲线,也就意味着会影响批发市场的长期购电成本。

所以,开发分布式光伏和工商业储能也不再仅仅是业主和投资方两者之间的故事,势必要加入售电公司形成某种三足鼎立的局面。

这是负荷对于价格的长期影响,算是事前影响。

售电公司根据已经发生的历史负荷曲线来进行价格的判定,好用于指导自身零售套餐的设定。

但现在例如浙江地区,新零售价格形成的机制使得零售电价也成为了一种事后机制,即和用户当月负荷强关联的零售参考价格形成机制。这一点我们在周一的文章《“千户千价”的浙江零售参考价》中有更加细致的阐述。

也就是说一个用户长期典型负荷曲线会决定售电公司代理这条曲线在批发侧市场上购电的基本成本,而这个用户具体某个月份的实际用电曲线又会决定其在本月的实际零售参考价格。

用电功率开始一点点地和价格关联,以前是定好了到户侧各时段的价格然后引导用户改变用电的分布,现在是根据批发侧分时段价格(现货价格)的预测来调整负荷使用以达到改变到户电价的目的。

这个逻辑上的转变真的可以,也给负荷侧未来的资源开发增加了一个动机。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