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规则体系》的通知。文件包含“1+8”系列规则,即1个基本规则和8个实施细则。
其中《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电力现货交易实施细则》提出,考虑日前边界稳定性等因素,暂不开展日前电能量交易,日前仅进行可靠性机组组合及日前预出清,日前预出清结果仅向经营主体披露。根据市场发展需要,适时开展日内电能量交易。
现阶段,日前需求侧响应与现货市场采用顺序衔接、独立出清的方式协同运行。视市场发展情况,逐步探索日前需求侧响应与现货市场联合出清;日内紧急需求侧响应按需启动,需求响应结果在日内超短期负荷预测及母线负荷预测中体现,现货市场按原流程组织。
原则上市场化发电企业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市场化用户以不报量不报价方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独立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初期申报运行曲线、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逐步实现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现货市场采用节点边际电价机制。根据经营主体类型,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明确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会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设置申报价格和出清价格限值。当市场价格处于价格限值的连续时间超过一定时长后,实时市场设置并执行二级价格限值。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