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规则体系》的通知。文件包含“1+8”系列规则,即1个基本规则和8个实施细则。
其中《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基本规则》提出,电能量交易采用节点电价机制,体现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的时间属性和空间属性。每一个节点作为独立的交易位置开展交易,并按照各节点电价进行独立结算。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根据运行情况确定中长期交易位置的节点位置。中长期交易形成经营主体在有关交易节点上的注入、流出合约义务。
初期,仅开展实时现货交易,实时交易结果作为经营主体执行和结算依据。考虑日前市场边界稳定等因素,暂不开展日前交易,日前仅进行可靠性机组组合及预出清,日前预出清结果仅向经营主体披露。根据市场发展需要,适时开展日内交易。
文件提出,需求侧响应交易与现货电能量交易按照“顺序衔接、独立出清”的方式协同运行,研究探索需求侧响应交易和现货电能量交易融合。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