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年度交易风险提示,其中提到,各市场经营主体应以注册主体为单位独立申报,有多个独立发电市场经营主体的发电集团不得集中报价。各经营主体不得通过口头约定、签订协议等方式进行串通报价。
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在交易价格、电力曲线上进行区别对待。
详情如下:
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发布2025年年度交易风险提示的通知
各市场经营主体:
2025年年度交易开展在即,为保障年度交易顺利平稳实施,规避年度交易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维护市场经营主体合法利益,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24]148)要求,特进行以下风险提示。
一、各市场经营主体参与年度交易前,应熟悉山西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规则和《关于做好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晋能源电力发〔2024〕317号),关注年度交易方案中变化的内容,避免对规则、方案不理解导致影响年度交易正常开展或利益受损。
二、各经营主体要进一步规范市场报价行为,综合考虑机组固定成本、燃料成本、能源供需等客观情况合规报价,推动交易价格真实准确反映电力商品价值。售电公司应及时全面准确宣传并贯彻最新发布政策方案文件,不得以隐瞒、欺骗手段骗取用户签约、依法依规开拓市场,合规提供市场服务,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各市场经营主体应及时通过山西电力交易平台关注年度交易公告,掌握交易时序安排,提前做好交易准备,避免错过交易时间、交易操作准备不足等可能带来的风险。
四、各市场经营主体在开展交易申报时,应认真核对填报的交易电量和交易价格,注意数字单位和买卖方向,防止交易数据填报出错,导致利益受损或影响交易正常开展。
五、各市场经营主体应妥善保管电力交易平台账号和密码,及时绑定手机并实名认证,防范因账号管理不善、被他人获取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风险。
六、各市场经营主体应以注册主体为单位独立申报,有多个独立发电市场经营主体的发电集团不得集中报价。各经营主体不得通过口头约定、签订协议等方式进行串通报价。
七、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在交易价格、电力曲线上进行区别对待。
各市场经营主体应规范交易行为,维护良好市场运营秩序,防止交易操作不当、违规交易带来的市场风险。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将对年度交易开展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如发现市场违规交易行为将及时报告政府相关部门。
电力市场交易相关政策、方案及交易相关信息披露登陆山西电力交易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名称:山西电力交易中心)进行了解,交易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山西电力交易中心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