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国网天津经研院完成《天津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编制工作,为天津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据悉,今年来为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经研院第一时间对《管理办法》进行解读,从项目类型、上网模式、备案管理、市场交易等方面展开深入分析。
为进一步细化《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更好服务天津市分布式光伏管理,结合天津市分布式光伏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经研院以《管理办法》为基础,牵头编写了《天津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初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新增了分布式光伏并网申请材料内容、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有效期、控制设备投资界面及运维管理、并网调度分级管理要求等内容。细化了分布式光伏规模管控和布局要求、电网承载力计算边界、灵活性资源建设等方面内容。《实施细则》实施后,为《管理办法》在天津市落地实施提供具体指导,进一步明确了分布式光伏投资方、电网企业、能源监管方等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下一步,经研院将密切关注分布式光伏相关政策动态,发挥规划决策咨询“参谋部”作用,不断完善《实施细则》,推动政策落地,为天津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提供经研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