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主管部门对四川省内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进行了优化调整,其具体调整包含:电网代理购电交易、偏差互保交易、月前发电侧预挂牌交易规则优化调整。本文将着重分析电网代理购电交易机制的变化与影响。
(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
主要变化及影响:
1、交易频次:增加月内交易,且交易方向可增可减
电网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在月内发布增持或减持需求,在需求披露后下1 个工作日开展,交易时间9:00-12:00。
由此,电网代理购电在一个月内获得了多次进行偏差调整的机会。此举一方面有助于减少因时间跨度较大、预估难度较高而产生的偏差电量;另一方面,它亦能改善因事后偏差调整而对市场其他交易主体造成的不确定性波动。
2、价格形成机制: 出清方式的改变
电网代理购电的机制已由过去的边际出清方式转变为通过挂牌交易进行,价格则依据月度集中交易平台的加权平均价格进行出清。
此后,在电网代理交易的过程中,发电方仅需申报其电量需求,无需再行提交报价。因此,发电侧的角色将不再是价格的决定者,这将导致电网代理购电的市场化价格与省内直接交易市场的价格进一步接近,而直购市场月度集中交易的功能及其重要性亦将日益显著。
根据上表所示,自今年3月至10月期间,有六个月的代理购电月度市场化购电价格超过了当月直购市场集中交易的均价,其中最高超出额达到每兆瓦时33.12元;另外两个月的购电价格则低于当月集中交易的平均价格,最低差额为每兆瓦时20.24元。
3、细化代理购电偏差电量组成及对应调整机制
代理购电偏差原由发电企业在事后承担,现细化拆分出代理购电打捆非水电量偏差,其中代理购电打捆非水电量偏差=代理购电实际应打捆购入的非水电量 - 代理购电按确定比例打捆购入的非水电量。
此举将直接交易的非水电量偏差与代理购电的非水电量偏差合并,形成统一的非水电量偏差。偏差由纳入市场交易的水电、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共同承担,并依据当月的月度均价及月内平台集中交易的加权均价进行结算。发电企业可依据预估的实际非水比例,更准确地预测事后电量调整情况。同时,电网代理购电的实际用电情况与代理购电非水偏差产生的系统偏差总量,也将依据当月的月度均价及月内平台集中交易的加权均价进行结算。由此产生的偏差结算费用将按月向代理购电用户进行分摊或分享。
总体而言,本次针对电网代理购电政策的调整,主管部门进一步精细化并完善了电网代理购电的偏差控制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同时降低了市场系统偏差对价格波动的影响,对于确保电力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原标题:【小硕观察】四川电网代理购电优化调整带来的三大变化及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