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四次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其中包含宁夏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规则 (第四次结算试运行)。其中提出,电力现货市场中,经营主体基于分时段电能量价格进行交易。
现货市场采用分时节点电价机制。现阶段,发电侧按照所在节点价格进行结算,用电侧按照统一结算点价格进行结算。
现货市场应设定报价限价和出清限价,报价限价不应超过出清限价范围。除正常交易的市场限价之外,当市场价格处于价格限值的连续时间超过一定时长后,可设置并执行二级价格限值。二级价格限值的上限可参考长期平均电价水平确定,一般低于正常交易的市场限价。
辅助服务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和双边协商等方式形成。
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暂停省内日前、实时深度调峰市场。火电机组在现货市场中根据西北能源监管局发布的机组发电调峰能力核定结果申报运行下限。
各类型发电企业按照如下方式参与市场:
水电企业不参与现货市场。
新能源企业以交易单元自主选择按照“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市场。其中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扶贫电站、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明确的全额收购电站等新能源企业不参与现货市场。
参与宁夏区内电力电量平衡的区内统调煤电企业以机组为单位以“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直流配套电源、自备电厂作为市场出清的边界条件。燃气机组暂不参与现货市场,作为市场出清的边界条件。
批发用户申报24点用电需求曲线(具备条件后开展96点申报),不申报价格。批发用户申报的用电需求曲线即为日前电能量市场的中标曲线。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以“不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偏差结算。
独立储能自主选择按照“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虚拟电厂自主选择按照“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市场。
详情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四次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宁发改运行〔2024〕793号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为积极稳妥推进宁夏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在巩固前期结算试运行工作成效基础上,更好检验市场交易规则和技术支持系统优化调整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为开展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奠定基础,结合我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实际及前三次结算试运行情况,拟于11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四次结算试运行,现将《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四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4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