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乌兰察布供电公司2024年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发布,其中重点举措共28条。
包括统筹协调电网规划。主动对接地方政府,统筹协调市政建设与电网路径规划;提前安排迁改停电计划,及时完成重大工程项目电网设备设施迁移改造。同时,加强数字服务能力。上线数字化电子发票,提供智能开票、智能用票服务。拓展多种缴费渠道,落实分时电价政策。
还提到, 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推进“集中监控+无人值班”运维管理新模式;加强电力供需平衡分析,最大限度保障电力电量平衡;完善需求响应联合邀约机制;构建百万千瓦级虚拟电厂,开展市场机制研究。
政策原文及解读如下:
关于印发《乌兰察布供电公司2024年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集团公司、乌兰察布市政府关于提升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方案(4.0方案)》文件要求,推动乌兰察布地区“获得电力”指标得到全面提升,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特制定本行动方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乌兰察布供电公司2024年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2024年5月9日
乌兰察布供电公司2024年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集团公司优化营商环境最新决策部署,主动对标一流用电营商环境水平,助力乌兰察布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大会精神,围绕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集团公司第二次党代会及六届三次职代会暨2024年工作会精神,对标国内先进做法,进一步优化供电服务质量,提升办电效能,持续打造最优用电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打造高效率办电、高品质服务、高质量供电、符合地区特点的“五办五优”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服务举措。助力乌兰察布招商引资举措落地见效。地区“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较前一年实现晋位升级目标,持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重点举措
(一)公共服务电力协同办
1.政企数据信息共享。配合当地政府在政务服务网、工程项目审批系统等政府平台向社会发布涉电业务“一件事一次办”清单目录,派驻首席代表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为市场主体开放全业务办理窗口,实现一窗咨询、一表申请、一次受理、联合踏勘、一站服务。搭建“一码通办”服务平台。客户仅需扫一码,便可获得供电服务全量信息,可查询信息公开内容、最新政策文件、电价信息、服务网点、辖区客户经理联络方式;可办理用电申请、变更、增减容等各类用电需求让客户获得便捷办电用电体验感。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数字化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8月
2.“水电气暖”一窗联办。营业厅试点设置“水电气暖”一次办服务窗口,通过窗口收取资料,对接专业的方式实现报装并联办理。深化“不动产+电力”联动,实现用电更名与当地不动产交易一窗申请、线上联动、一事通办、同步过户。实现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与电力过户一并申请,联动办理,同步完成。实现“不动产+电力”线上联动过户。在市、县(区)100%全覆盖。争创公共服务行业排头兵。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7月
3.优化线上办电渠道。全力支撑服务数字政府建设,快速提升客户服务响应能力,依托“蒙速办”等政府线上平台,积极推行“刷脸办电”和“一证办电”服务渠道, 实现客户办电全环节“线上办”“掌上办”。配合集团公司完成营销2.0系统上线运行,依托“蒙电e家”“95598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等内部线上办电平台,实现供电范围内全部电源与用电项目接网、变更手续全过程网办,线上线下全渠道受理,实现办电申请“一次提交”,办事结果多端获取,从网上可办向网上易办转变,线上办电率达到95%以上。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数字化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二)重点用电项目提前办
4.提前纳入项目储备。与各级政府建立项目推进通道,依据政府年度招商引资项目清单,建立重要产业和重大项目用电需求项目储备库,通过主动对接各级政府和园区、上门走访客户等途径,将供电区域内所有电源和负荷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储备库和实施库跟踪推进,定期刷新项目进展,做好出、入库跟踪,推动项目尽快实施送电。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6月
5.加快工程前期进度。规划方案一经审定,立即启动前期工作。下放权限,新能源接网、客户供电工程前期工作由盟市供电公司自主开展;建立电网项目前期动态调度库,常态化专班调度推进;环评、压矿、林草、文物等后置手续提前至核准前开展。下放投资计划审批权限,新能源汇集送出、煤电接网、铁路地铁设施供电、煤改电、老旧小区改造由盟市供电公司下达投资,提升工作效率;提高盟市供电公司自主安排资金额度,放宽使用权限,更好服务属地项目接入电网。
牵头部门:计划发展部
配合部门:工程建设部、生产技术部
实施单位: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9月
6.持续压减办电时限。推进“工单驱动+专业联动”的业扩配套项目建设模式,通过安排专项资金、备齐备足物资、储备施工力量、强化带电接火等措施全力保障接电效率;贯彻“三通一标”,保障工程质量。低压业扩报装项目统一压缩为“受理签约、施工接电”两个环节。10千伏及以上高压客户业扩报装项目压减为“受理签约、供电方案答复、施工送电”三个环节。10千伏单电源、1250千伏安及以下用电项目,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勘查中通过移动作业终端直接答复供电方案;竣工验收当日完成装表送电,确保普通高压客户3个环节办电。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计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工程建设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9月
(三)政企协同涉电联席办
7.简化电力接入行政审批:促请政府简化规划路由、掘路施工等涉电审批程序,对市政项目及低压电力线路工程,全力深化电力接入工程免审批告知承诺事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等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实行全程线上办理。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计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工程建设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8月
8.统筹协调电网规划。主动对接地方政府,统筹协调市政建设与电网路径规划;提前安排迁改停电计划,及时完成重大工程项目涉及的电网设备设施迁移改造,助力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落地实施。
牵头部门:计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
配合部门:工程建设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7月
9.建立政企分担机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聚焦园区、开发区、城市新区、新建住宅小区等场景,推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用户红线外管沟廊道、通道路由实行统一规划布局、适度超前建设。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建立用电客户红线外供电接入工程成本分担机制,制定相应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效降低用户接电成本。
牵头部门:计划发展部
配合部门:生产技术部、工程建设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9月
(四)客户用电资料简化办
10.简化客户办电资料。全面梳理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电过程中需提交的申请资料,通过“精简、合并、共享、取消”方式,不断优化办电资料;清理取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收取的办电资料;简化新能源发电企业并网流程;测算辖区可消纳分布式光伏规模并对外公告;为中小微企业、10千伏及以下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快速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增强乡村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提升乡村振兴“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计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7月
11.专业协同联动服务。以客户为中心,整合营销、生产、基建、计划等服务资源,按照各专业职责范围,全程提供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三类客户经理网格服务全覆盖,提供预约上门、代帮办服务;优化实体营业厅布局与功能,建立园区电力服务驿站,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计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工程建设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8月
12.加强数字服务能力。上线数字化电子发票,提供智能开票、智能用票服务。加强数据资源的深度挖掘分析,与多家代理机构开展合作,拓展多种缴费渠道。落实分时电价政策,常态化开展电力市场交易服务进园区等政策宣贯活动。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财务资产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8月
(五)客户电力报装省钱办
13.持续推进“三零三省”。对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各类高、低压用电企业、园区内各类满足延伸条件的高压用电企业均由集团公司出资延伸线路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对蒙西范围内用电报装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等各类负荷低压接入“零投资”,探索具备条件的地区扩大至200千瓦;优化中小微企业供电方案,降低客户办电成本。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计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工程建设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7月
14.延伸免费服务产品。办电全过程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设计、施工过程免费提供技术支持;电源接入系统方案、用电企业供电方案免费评审;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免费检定、免费提供、免费安装。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计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工程建设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电能计量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5月
15.推广临电租赁服务。支持有租赁资质和电力承装(修、试)资质的企业提供“临时用电设备租赁”服务,并提供后期送电、保养、维护和拆除等一站式服务,有效降低临时用电客户接电成本。
牵头部门:电力工程公司
配合部门:营销服务部、生产技术部
实施单位:电力工程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8月
(六)保障民生用电服务优
16.开展非电网直供电治理专项行动。认真履行电价政策宣传、告知和解释义务,建立转供电治理项目清单,对居民转供电体启动清零行动;全力做好投资规模大、涉及整体小区电力设施的改造工程实现直供到户和“一户一表”改造;加快推动投资规模小,涉及电表、表箱、空开及引下线等改造工程;有序开展非电网直供电治理完成后的资产接收工作。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营销服务部、生产技术部、计划发展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8月
17.推进“煤改电”有序接入。依照政府统一规划,有序推进实施;按照公司2024年煤改电等清洁取暖工程项目计划,利用多种模式开展采购工作,尽力缩减工程前期时间,实现施工现场早开工,10月31日前全部完工。制定“煤改电”报装指引,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开展“煤改电”数据信息的监控分析,全力保障客户清洁取暖服务需求。
牵头部门:工程建设部
配合部门:计划发展部、营销服务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11月
18.助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电网规划与集团公司、乌兰察布市充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项目。全量受理城区公共充电桩、城乡公共充电桩、重矿卡充电站、个人充电桩用电需求;对各级政府确定的业扩配套工程,保障按期接网用电;对接入受限线路和具备改造条件居住区供电设施纳入规划改造;规范充电设施在服务平台稳定运营。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计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工程建设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11月
(七)提升电网能力供电优
19.强化配网可靠供电能力。持续完善城镇配电网网架结构,提升联络和转供能力,提高配电自动化实用化率;持续改善农牧区用电条件,推进偏远地区用电升级;加大不停电作业专业核心力量建设及装备配置;提升业扩报装、线路迁建等项目不停电作业覆盖率;开展配网“零”计划停电示范区建设,强化极端天气下的重要站点、线路实时监测;推进配电网“三高一长”问题治理,以“高投诉率、频繁停电、低电压”问题为导向,梳理制定问题治理清单并推进落实。
牵头部门:生产技术部
配合部门:计划发展部
实施单位: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0.提升应急处置抢修复电能力。完善“自主+外委"的应急体系,构建区域协作、专业协同、内外结合的应急抢修机制,合理补充调整城区配网急抢修网格布点,完善配网应急保供装备配置及装备区域协同调配使用机制;深入推进配网故障自愈线路建设,确保抢修复电快速高效。
牵头部门:生产技术部
配合部门:计划发展部
实施单位: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1.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持续加大电网投资力度,加快推动并网需求紧迫的重点项目纳规和建设,保障新能源“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满足各类负荷尽早接网;推进“集中监控+无人值班”运维管理新模式,提升变电站集约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综合保供能力,加强电力供需平衡分析,最大限度保障电力电量平衡;完善需求响应联合邀约机制,加强不同时间尺度需求响应能力建设;配合集团公司构建乌兰察布等大负荷区域百万千瓦级虚拟电厂,开展需求响应用户及虚拟电厂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等市场机制研究。
牵头部门:计划发展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生产技术部、工程建设部
实施单位:供电分公司、负荷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八)深化供电产品体验优
22.全面延伸服务触角。开展“讲政策、听诉求、送服务”一站式进园区服务活动,深入地区工业园区,围绕电力交易及电价政策、需求侧响应等内容,与客户面对面交流,进行“一对一”现场解答。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
实施单位:供电分公司、负荷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3.丰富电力服务产品。针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客户,提供电力数据应用等产品套餐,针对高载能企业,提供节能改造、能效管理等产品套餐,打造多元服务产品体系。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
实施单位:供电分公司、负荷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4年9月
24.发挥客户经理价值功能。重要客户经理对重点项目、重要客户等提供顾问式服务,大客户经理对集团客户、企业客户提供管家式服务,综合经理主动挖掘普通商业及居民客户的需求,共同向客户推广电力服务产品。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负荷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九)解决用电诉求响应优
25.提升95598接办效率。推进地区服务调度和配网调度业务融合,强化客户诉求响应的调度、管控、协调职能,提升客户诉求处理质效。全面建立“服务工作预警机制”,分公司主要领导跟踪、督办、处理本单位预警事项。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有升级投诉的情况,及时督办处理单位主要领导并提级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确保客户诉求得到有效快速处理。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生产技术部、工程建设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6.开展降投诉专项治理。落实“优服务、提质效、降投诉”专项行动,将降投诉作为一把手工程深化推动。深度分析客户投诉,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限时销号办结。梳理跨部门专业服务交叉职责界面,消除服务盲区;实现“未诉先办、接诉即办、协同联办、提级督办”,出台“全员制”客户经理优质服务绩效考核方案,对供电投诉问题加大考核力度并分层次逐级考核。
牵头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生产技术部、工程建设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十)服务绿色发展能源优
27.优化新能源并网流程。全面压减电源项目并网意向、接入系统、接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等办理时限;优化并网流程,有效提升服务效率。积极争取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推动新型储能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缓解电力平衡紧张局面。
牵头部门:计划发展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生产技术部、工程建设部
实施单位: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公司、负荷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8.提升电费结算效能。配合集团公司实现发电企业上网购电费结算数据在线查询,实现“零上门”结算。及时、足额结算上网电费,搭建厂-网信息交流平台,防止敏感信息外泄,保障结算信息安全。
牵头部门:财务资产部
配合部门:营销服务部
实施单位:供电分公司、负荷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人民电业为人民”工作理念,切实将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报账意识、交卷意识、成果意识,确保所作承诺事项全部兑现,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一体化推进相关改革举措落地。各实施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明确任务完成时间表,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三)强化服务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转变服务理念,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强化评价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工作评价与考核机制,通过调查研究、明察暗访、督查督导等多种方式,对各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纳入业绩考核。
关于《乌兰察布供电公司2024年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大会精神,围绕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集团公司第二次党代会及六届三次职代会暨2024年工作会精神,进一步优化供电服务质量,提升办电效能,持续打造最优用电营商环境,主动对标一流用电营商环境水平,助力乌兰察布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目标
全面打造高效率办电、高品质服务、高质量供电、符合地区特点的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服务举措。助力乌兰察布招商引资举措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主要内容
重点举措共28条。具体内容如下:
1.政企数据信息共享。在政府平台发布涉电业务清单目录,派驻代表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放全业务办理窗口,搭建“一码通办”服务平台。
2.“水电气暖”一窗联办。设置“水电气暖”一次办服务窗口,实现报装并联办理。深化“不动产+电力”联动,实现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与电力过户一并申请,联动办理,同步完成。
3.优化线上办电渠道。依托“蒙速办”等政府线上平台,积极推行“刷脸办电”和“一证办电”服务渠道;依托“蒙电e家”“95598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等内部线上办电平台,实现供电范围内全部电源与用电项目接网、变更手续全过程网办,线上线下全渠道受理。
4.提前纳入项目储备。与各级政府建立项目推进通道,建立重要产业和重大项目用电需求项目储备库,将供电区域内所有电源和负荷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储备库和实施库跟踪推进。
5.加快工程前期进度。规划方案一经审定,立即启动前期工作;下放权限,新能源接网、客户供电工程前期工作由供电公司自主开展;下放投资计划审批权限;提高供电公司自主安排资金使用权限。
6.持续压减办电时限。推进“工单驱动+专业联动”的业扩配套项目建设模式,全力保障接电效率;贯彻“三通一标”,保障工程质量。低压业扩报装项目统一压缩为“受理签约、施工接电”两个环节;10千伏及以上高压客户业扩报装项目压减为“受理签约、供电方案答复、施工送电”三个环节;10千伏单电源、1250千伏安及以下用电项目,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勘查中通过移动作业终端直接答复供电方案;竣工验收当日完成装表送电,确保普通高压客户3个环节办电。
7.简化电力接入行政审批。对市政项目及低压电力线路工程,全力推进免审批告知承诺制,项目审批平台实行全程线上办理。
8.统筹协调电网规划。主动对接地方政府,统筹协调市政建设与电网路径规划;提前安排迁改停电计划,及时完成重大工程项目电网设备设施迁移改造。
9.建立政企分担机制。配合政府部门加强统筹规划,推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用户红线外管沟廊道、通道路由实行统一规划布局、适度超前建设。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建立用电客户红线外供电接入工程成本分担机制,制定相应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效降低用户接电成本。
10.简化客户办电资料。清理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收取的办电资料;简化新能源发电企业并网流程;测算辖区可消纳分布式光伏规模并对外公告。
11.专业协同联动服务。整合服务资源,提供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三类客户经理网格服务全覆盖,提供预约上门、代帮办服务;优化实体营业厅布局与功能,建立园区电力服务驿站。
12.加强数字服务能力。上线数字化电子发票,提供智能开票、智能用票服务。拓展多种缴费渠道,落实分时电价政策。
13.持续推进“三零三省”。对符合条件的高压用电企业出资延伸线路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对蒙西范围内用电报装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等各类负荷低压接入“零投资”,探索具备条件的地区扩大至200千瓦。
14.延伸免费服务产品。办电全过程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设计、施工过程免费提供技术支持;电源接入系统方案、用电企业供电方案免费评审;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免费检定、免费提供、免费安装。
15.推广临电租赁服务。支持有租赁资质和电力承装(修、试)资质的企业提供“临时用电设备租赁”服务,并提供后期送电、保养、维护和拆除等一站式服务,有效降低临时用电客户接电成本。
16.开展非电网直供电治理专项行动。建立转供电治理项目清单,对居民转供电体启动清零行动。全力做好电力设施改造工程,有序开展非电网直供电治理完成后的资产接收工作。
17.推进“煤改电”有序接入。制定“煤改电”报装指引,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开展“煤改电”数据信息的监控分析,全力保障客户清洁取暖服务需求。
18.助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量受理城区公共充电桩、城乡公共充电桩、重矿卡充电站、个人充电桩用电需求;对接入受限线路和具备改造条件居住区供电设施纳入规划改造;规范充电设施在服务平台稳定运营。
19.强化配网可靠供电能力。持续完善城镇配电网网架结构,提升联络和转供能力;持续改善农牧区用电条件,推进偏远地区用电升级;加大不停电作业专业核心力量建设及装备配置;提升业扩报装、线路迁建等项目不停电作业覆盖率;开展配网“零”计划停电示范区建设,强化极端天气下的重要站点、线路实时监测。
20.提升应急处置抢修复电能力。构建区域协作、专业协同、内外结合的应急抢修机制,合理补充调整城区配网急抢修网格布点,完善配网应急保供装备配置及装备区域协同调配使用机制,深入推进配网故障自愈线路建设。
21.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推进“集中监控+无人值班”运维管理新模式;加强电力供需平衡分析,最大限度保障电力电量平衡;完善需求响应联合邀约机制;构建百万千瓦级虚拟电厂,开展市场机制研究。
22.全面延伸服务触角。开展“讲政策、听诉求、送服务”一站式进园区服务活动,深入地区工业园区,现场解答客户问题。
23.丰富电力服务产品。针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客户提供电力数据应用等产品套餐;针对高载能企业,提供节能改造、能效管理等产品套餐。
24.发挥客户经理价值功能。对重点项目、重要客户等提供顾问式服务;对集团客户、企业客户提供管家式服务;主动挖掘普通客户需求,推广电力服务产品。
25.提升95598接办效率。全面建立“服务工作预警机制”,分公司主要领导跟踪、督办、处理本单位预警事项,确保客户诉求得到有效快速处理。
26.开展降投诉专项治理。落实“优服务、提质效、降投诉”专项行动,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限时销号办结,梳理跨部门专业服务交叉职责界面,消除服务盲区,对供电投诉问题分层次逐级考核。
27.优化新能源并网流程。全面压减电源项目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积极争取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缓解电力平衡紧张局面。
28.提升电费结算效能。实现发电企业上网购电费结算数据在线查询。及时、足额结算上网电费,搭建厂-网信息交流平台,保障结算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