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蓝山屯河化学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初步设计项目,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蓝山屯河化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蓝山屯河化学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初步设计
2、项目规模:项目以准东煤为原料,生产110万吨/年煤制甲醇,建设内容包括空分空压、煤气化(含磨煤)、变换及热回收、酸性气体脱除(含CO2压缩)、冷冻站、合成气压缩、甲醇合成、甲醇精馏、甲醇中间罐区、PSA制氢及解析气压缩、硫回收及硫磺成型包装、蒸汽过热、电解水制氢等工艺装置;配套余热发电、全厂总变及供电系统、原水处理站、给水综合泵站、循环冷却水站、除盐水站、污水处理站、回用水站、换热站等公用工程;中央控制室、中心化验室、全厂火炬等辅助设施;煤储运、硫磺仓库、甲醇成品罐区储运设施以及全厂系统。
3、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化工集中产业园
4、工程总投资:6782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7535万元),本次初步设计招标控制价为1200万元
5、资金来源:30%自筹+70%贷款
6、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提交除专篇外的满足招标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审查后10个日历天内设计单位按照审查意见编制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3)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提交所有专篇(消防设计、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设计、职业卫生、节能、抗震设防);
据了解,该项目于2024年4月签约,蓝山屯河全面推进“年产11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为一体化产业链提供关键原料甲醇,保障BDO装置氢气稳定供应,大幅提升整体成本控制力和综合竞争力,真正实现煤炭资源的高附加值利用,拉开国家BDO行业单项冠军的领先身位;统筹实施“3GW风光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通过新能源与煤化工产业耦合,实现强“源”补“链”,提升现有产业的发展能级;通过制氢示范项目建设以及氢能应用多场景开发,推动县域“氢能产业”新领域建设,为发展现代能源经济注入绿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