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绵阳港旗游仙区300MW/6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 (一期115MW/200MWh)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绵阳港旗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地点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本期建设一座总规模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15MW飞轮储能系统的储能电站。
招标范围:
储能电站(不含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部分,包含飞轮储能系统集成部分)及配套110kV升压站、输电线路以及对侧间隔扩建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168小时及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成品保护、互联网接入等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相关工作(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等)。
绵阳港旗游仙区300MW/6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
(一期115MW/200MWh)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40LFD8)
1.招标条件
绵阳港旗游仙区300MW/6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一期115MW/200MWh)EPC总承包工程已由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业主为绵阳港旗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加贷款,自筹资金20% ,贷款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中绵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计划本期建设一座总规模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15MW飞轮储能系统的储能电站,远期预留200MW/400MWh 电化学储能电站扩建区域;同时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预留远期110kV升压站扩建区域,本期110kV主变容量1×120MVA;本期以一回110kV出线T接已建百胜220kV变电站至回龙110kV变电站110kV线路,含已建110kV线路部分新建及改造,含三端变电站一次、二次、通信等相关新建及改造。
2.1.3工期:
计划工期:6 个月。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4 年10 月10 日。
全部机组容量并网发电日期:2025 年3 月3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71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2 招标范围:
储能电站(不含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部分,包含飞轮储能系统集成部分)及配套110kV升压站、输电线路以及对侧间隔扩建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168小时及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成品保护、互联网接入等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相关工作(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等)。
包括办理项目施工过程中临时用地手续,包含建安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与施工有关的非建设单位永久征地及补偿范围以外的临时租地费、补偿费及租地及补偿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协调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临时租用费及补偿费、输电线路临时用地租用费、输电线路架空线路(如有)通道临时租用地及补偿费等,以上所有与施工有关的各项临时租用地及补偿费、协调费等。
包括联合试运转工作内容。包含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调试、及验收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负责前往电力公司办理电站并网前相关手续(包括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拿到全容量并网通知书和转商业运营证书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启委会组织并通过)。
包括协助发包方开展生产准备等工作。临时用地及地面附着物赔偿、补偿费由承包方负责,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仅永久征地费用由发包方负责。具体对应的各项协调推进工作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协调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此次报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勘察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同时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总承包合同业绩1项和容量为100MWh及以上储能电站总承包合同业绩1项,并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文件;
3.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项目经理工作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
3.5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设计负责人工作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所履行的合同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中连续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或合法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中连续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9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