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宣城新恒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宣城增量配电网二期5.58MW11.18MWh储能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本项目建设5.58MW/11.18MWh,低压380V/高压10kV接入站内原配电系统,需配置交流柜。
储能系统由招标人自行采购。
综合能源工程类-宣城增量配电网二期5.58MW11.18MWh储能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城增量配电网二期5.58MW/11.18MWh储能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宣城新恒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在“合力信智慧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网址:)以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投标中心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宣城增量配电网二期5.58MW/11.18MWh储能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宣城增量配电网二期5.58MW/11.18MWh储能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结合企业当前用电情况以及储能充放电量在企业内部的消纳考虑,本项目建设5.58MW/11.18MWh,低压380V/高压10kV接入站内原配电系统,需配置交流柜。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除储能系统以外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储能系统由招标人自行采购。其他设备需从招标人提供的白名单中选用(详见附件1:技术规范书),可提供备选厂商,但需经招标人确认。
(2)土建部分:包括不限于储能系统、箱变等室外设备基础、换填、硬化、围挡、护坡、接地系统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土建施工内容。
(3)机电安装部分:
①除储能系统内部设备及接线以外的全部配电柜、厂内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系统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机电安装工程安装及调试,含预制舱式储能系统对外一次二次接线、防雷接地等。储能系统内部联调由设备厂家负责,储能系统与工程整体系统联调,由投标人负责。
②全部物资卸货保管。包括且不限于储能系统、箱变、配电柜、桥架、过路管、PVC管、线缆接头、热缩管、地线、防护措施物资等施工必备辅材等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必需物资的采购、检验、卸货、保管。
③质保期内的消缺。
(4)辅助设施部分:提前做好防火墙等设施,具体做法及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5)电站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负责专项验收(含电力质监站验收、电网公司验收、防雷验收等)及相关手续办理。
(6)满足新奥电力要求的数字化平台接入的物联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
(7)服务项目及其他:
①按监理单位和甲方要求提供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全部工程资料。
②联合试运转、预验收、电站性能试验、投保建筑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
③组织安全验收,配合工程各类政府、电网专项验收(含项目接入、安评、环评、水保等)配合生产移交。
④站内设备、物资二次搬运。
⑤各子项目场地清理、复垦。
(8)鉴于储能系统由招标人自行采购,投标人的报价包括除储能系统之外的所有的承包范围。
(9)投标人临时使用的场地租地手续办理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工程竣工时投标人使用的临时用地应按要求进行恢复。
(10)招标人负责储能系统环保、安评、水利、防洪设施的施工“三同时”工作,投标人应提供全力支持与配合。
2.4 承包方式:采购施工(PC)总承包(除储能系统以外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全管理、竣工验收、手续办理、检验试验等)。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新奥110kV致和变电站内
2.6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招投标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对项目任职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提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时限内,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填写签名日期)
3.3 五大员(质量、材料、造价、施工和安全员)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身份证和培训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持安全C证。五大员应按国家、行业及甲方要求履职。
★3.4投标联系人必须与投标委托代理人一致,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
3.5 投标人必须为全部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6 资信情况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提供近三年(应为2021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将被否决投标;
②近三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出具的涉及质量、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③没有在暂停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或被限制投标资格。
3.7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储能项目施工业绩。(以业绩合同为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与平台填报的数据一致,否则报价分得0分。
3.10 合同中签约联系人,应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如在中标后,经招标人核实中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借用、非法转包、违法违规分包等行为(上述违法行为认定规则详见附件2、3),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安全质量事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应责任。
3.11 本工程除储能系统外所有设备。依据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颁发的《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ENNE/MAT001A-2022))、《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的通知》(新奥能源政联字〔2022〕)47号,进行项目设备物资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