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破除制约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市场准入内外资平等。支持三地因地制宜向自贸试验区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对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涉内外资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在符合行业审慎监管等要求的前提下,依法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投诉事项。
原标题: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