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6日,湖北天顺风能750MWh储能项目储能采购、建安、调试工程(PC)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规模为375MW/750MWh,其合同估算价为60000万元,单价约为0.8元/Wh。
项目建设地点为:①天顺京山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位于荆门市京山市农谷大道附近;②天顺沙洋75MW/150MWh储能项目二期,位于荆门市沙洋县后港镇;③天顺沙洋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位于荆门市沙洋县五里铺镇东侧;④天顺钟祥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位于荆门市钟祥市。
项目招标范围为:配套储能系统采购、建安、调试工程。配置的储能电站为独立型储能电站,采用0.5P充放电倍率、循环寿命>6000次(95%DOD,80%EOL)的储能系统采购、建安、调试工程项目,以及已完工程的照管及维护直至储能系统投运、竣工验收及质保期的维护工作,包含并网性能测试及建模工作。
项目业主为湖北省天顺零碳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省天顺零碳技术有限公司。计划工期31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5日。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备生产制造能力。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需明确牵头方,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原公告如下:
天顺风能750MWh储能项目储能采购、建安、调试工程(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0107-202408-ZBGC11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顺风能750MWh储能项目储能采购、建安、调试工程(PC),项目业主为湖北省天顺零碳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省天顺零碳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①天顺京山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位于荆门市京山市农谷大道附近;②天顺沙洋75MW/150MWh储能项目二期,位于荆门市沙洋县后港镇;③天顺沙洋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位于荆门市沙洋县五里铺镇东侧;④天顺钟祥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位于荆门市钟祥市。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①天顺京山100MW/200MWh储能电站配套储能系统采购、建安、调试工程;②天顺沙洋75MW/150MWh储能项目配套储能系统采购、建安、调试工程;③天顺沙洋100MW/200MWh储能电站配套储能系统采购、建安、调试工程;④天顺钟祥100MW/200MWh储能电站配套储能系统采购、建安、调试工程。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1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5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①天顺京山100MW/200MWh储能电站配套储能系统采购、建安、调试工程。储能系统容量100MW/200MWh,配置的储能电站为独立型储能电站,采用0.5P充放电倍率、循环寿命>6000次(95%DOD,80%EOL)的储能系统采购、建安、调试工程项目,以及已完工程的照管及维护直至储能系统投运、竣工验收及质保期的维护工作,包含并网性能测试及建模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②天顺沙洋75MW/150MWh储能项目配套储能系统采购、建安、调试工程。储能系统容量75MW/150MWh,配置的储能电站为独立型储能电站,采用0.5P充放电倍率、循环寿命>6000次(95%DOD,80%EOL)的储能系统采购、建安、调试工程项目,以及已完工程的照管及维护直至储能系统投运、竣工验收及质保期的维护工作,包含并网性能测试及建模工作;③天顺沙洋100MW/200MWh储能电站配套储能系统采购、建安、调试工程。储能系统容量100MW/200MWh,配置的储能电站为独立型储能电站,采用0.5P充放电倍率、循环寿命>6000次(95%DOD,80%EOL)的储能系统采购、建安、调试工程项目,以及已完工程的照管及维护直至储能系统投运、竣工验收及质保期的维护工作,包含并网性能测试及建模工作;④天顺钟祥100MW/200MWh储能电站配套储能系统采购、建安、调试工程。储能系统容量100MW/200MWh,配置的储能电站为独立型储能电站,采用0.5P充放电倍率、循环寿命>6000次(95%DOD,80%EOL)的储能系统采购、建安、调试工程项目,以及已完工程的照管及维护直至储能系统投运、竣工验收及质保期的维护工作,包含并网性能测试及建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无
2.7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必须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必须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储能PC工程业绩(含储能EPC业绩)累计不低于50MWh,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含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的校签页、合同双方签章页、工程完工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所提供的储能系统设备的厂家,近三年储能设备的出货业绩不低于200MWh,所提供PCS具备构网功能且取得第三方测试验证报告。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备生产制造能力。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需明确牵头方,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