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局安装分局大唐八宿县10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制氧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0-240295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大唐八宿县10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工程项目制氧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
1、八宿县10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八宿县邦达镇卡 瓦白庆乡,场区地基土主要有大理岩、千枚岩等,场址中心位置距邦达镇直线距离约7km,距八宿县直线距离约20km,距昌都市区直线距离约110km,场区海拔在4700m~5200m之间,机位处平均海拔约5050m,升压站海拔约4200m。
升压站采用一套集中式制氧设备制氧,分别输送至升压站建筑各房间。
2、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制氧设备等,包含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售后服务和现场培训等,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1 制氧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到目的地、交货、现场开箱、现场安装、售后服务和现场培训、协助验收和三年的维护保养。
2.2 提供技术文件中要求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等各种相关报告。
2.3 提供图纸、资料、制造和质量证明材料以及标书中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技术协议全部要求的完善的产品。
2.4采购数量:
2.5、质量要求:卖方保证所供设备的质量、规格、技术参数和性能满足最新国标或行业标准并同时满足询比价文件要求。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后一年或安装调试完成后两年。
2.6、2024年8月25日前交货到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全部资资料及证明(不仅限于此):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2018至今,海拔高度3000米以上,不低于本次询比价参数和要求的、类似的国内项目供货业绩至少2个。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参数页、验收报告、财务发票扫描件或用户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包含项目供货规模及范围等,没有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无业绩。
3、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报价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6、同时执行本项目合同设备的管理、设计、安装与调试、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或安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主要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
7、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
邮 编:611830
联 系 人:罗德芳
电 话:028-87187019
电子邮箱:8743938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