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参股公司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康”)关于其破产重整的通知。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4)浙0522破申28号),裁定浙江爱康破产重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股公司破产重整概述
浙江爱康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注册资本金15亿元,公司持有20%股权。浙江爱康债权人以浙江爱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浙江爱康破产重整。
法院认为,浙江爱康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具有重整价值,并且通过重整有获得重生的可能,故申请人要求对其进行破产重整,符合法律规定。法院裁定受理对浙江爱康的破产重整申请,自即日起生效。
二、破产重整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B4U8N35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6、实缴资本:104986万元人民币
7、营业期限:2018-07-06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4月30日,浙江爱康资产总额25.13亿元,负债总额15.62亿元,净资产9.51亿元。
10、股权结构:
(1)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4.4568%
(2)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
(3)长兴兴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
(4)浙江长兴交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
(5)湖州爱康愿景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2692%
(6)湖州爱康全意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1307%
(7)湖州爱康合众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1055%
(8)湖州爱康强基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0379%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浙江爱康是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破产重整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对浙江爱康20%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3亿元核算投资成本,浙江爱康破产重整事项存在对其长期股权投资造成损失的风险。
3、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19亿元到41.1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23%到48.22%。该归母净利润区间已充分考虑对浙江爱康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影响。
鉴于浙江爱康破产重整的具体方案尚未出台,且破产重整程序复杂、流程较长,时间进度难以把握,公司将根据浙江爱康破产重整进展情况,审慎确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金额。
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浙江爱康等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法院裁定浙江爱康破产重整后,浙江爱康的日常管理转交至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