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月16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稿)》意见的公告,提出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实施方案建设目标,并制定安排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等多项重点任务。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8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24-82510755
电子邮箱:hzc-fgw@shenyang.gov.cn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
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40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3〕942号)要求,探索城市碳达峰实现路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支撑,加快能源低碳转型、产业绿色转型、城市发展转型,聚焦破解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因地制宜开展碳达峰模式路径探索,打造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沈阳范式。
(二)基本原则
——把握特点,突出特色。立足资源禀赋,聚焦功能定位,科学分析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投入、产出和碳排放趋势及约束关系,突出试点建设特色与典型代表性。
——研判难点,精准施策。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深入分析碳达峰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提出相关试点领域创新举措。
——聚焦重点,系统推进。抓住重点领域或行业和关键环节,强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全民参与机制,协同推进经济发展与低碳转型,确保高质量实现碳达峰目标。
——突出亮点,创新模式。注重路径探索和经验总结,在破解降碳瓶颈和培育新的产业竞争优势等方面做出亮点,为国内基础条件相类似城市提供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的试点模式和经验借鉴。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成效初显。能源消费结构明显改善、效率稳步提升、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单位GDP能源消费量比2020年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18.5%,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进入平台期。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单位GDP能源消费量比2025年下降10%,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5年下降18.5%。到2030年,全市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达到峰值,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北方城市绿色低碳供暖模式等方面,为全国作出示范。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
1.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坚持集中式与分散式并举,重点推动辽中、新民、法库、康平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推广应用低风速(微风)发电技术。加快多年现役低能低效老旧风机组淘汰更新。强化公共机构及工商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开发应用。高标准推动康平、新民、沈北、法库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7.8%,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520万千瓦。
2.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科学规划建设先进煤电机组,有序更新替代老旧机组及燃煤锅炉,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探索沈北关停矿井剩余难采煤炭资源、劣质煤炭资源地下气化联产制氢规模化应用,推动煤炭由“燃料型”粗放能源向“原料型”清洁能源转变。推动富氢煤制燃气进入城市管网,落实居民和工商业天然气掺氢入户。
3.加快构建新型电网。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优化电力输送通道和农村电网网架结构,满足分布式清洁能源并网需求。建设友好型“新能源+储能”电站,鼓励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积极探索多能互补模式。探索离网制氢技术,谋划建设离网储能制氢试点。落实新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进一步扩大绿电和绿证交易规模。到2025年底,电能占终端用能的比重达到30%,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5%,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80万千瓦。
4.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低碳转型。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推进铁西宝马东公共交通枢纽建设,完善公交车充电设施。公交新增和更新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引导鼓励纯电动汽车在巡游车领域应用。加快充换电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推进加氢站示范试点建设。到2025年,市区出租汽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100%。
(二)打造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示范
1.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深度融合。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推动企业数字赋能低碳转型。全方位全过程推行汽车制造、重点装备制造绿色制造,建立沈阳市级绿色工厂培育库,积极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碳足迹认证、推行绿色制造支撑低碳转型。到2025年,数字赋能工业低碳转型初见成效,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
2.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碳达峰。深入推进电力热力、陶瓷、造纸、食品制造、化工等重点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更新改造。加快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提升整体能效水平。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加速培育壮大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开展智能化用能管理,提升用能管理效率。到2025年,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3.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华晨宝马沈阳工厂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及重要出口基地。培育壮大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链条。培育沈阳市氢能产业,壮大“制、储、输、用”一体化氢能产业链条。发展再制造产业。大力推进储能产业集群建设,推动新型储能装备制造及配套关键核心部件制造企业集聚发展,打造千亿产值“储能之都”。到2025年,工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力争达到35%。
4.积极打造低碳产业园区示范。探索具有本市特色的“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转型”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道路。实施低碳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鼓励支持各类产业园区或组团开展国家、省、市各类碳达峰试点建设和先行示范。建立健全动态跟踪评价机制,持续评估创建成效,形成低碳产业园区建设经验。打造“近零碳”示范产业园区标杆,探索打造绿色供应链协同降碳、惠及上下游及周边制造行业的减碳新路径。到2025年,低碳产业园区数量达到17个。
(三)打造北方城市绿色低碳供暖示范
1.构建清洁低碳高效供热体系。在供热区积极推进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工作,加强供热管网调控能力。在管网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引导整合建设生物质集中供热锅炉房,打造“一镇一网一热源”供热模式示范。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推进空气源热泵、“光伏+辅助热源”、燃气壁挂炉、生物质供暖等方式。到2025年,完成农村散户煤改洁10万户,具备条件的平原农村地区基本完成散煤替代。
2.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工业余热供暖。鼓励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优先开展多种能源互补供热模式试点建设,对辽中、新民、法库、康平等地区乡镇政府办公楼、学校等进行清洁能源供热改造。重点推进锅炉脱硫烟气的余热供暖、蒸汽锅炉余热供暖等供暖模式,建立余热回收+大规模跨季节储热清洁供热体系。到2025年,城区和县城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0%。
3.实施城市集中供热低碳化建设。重点推进热电联产提效改造工程,全面禁止规划外新建燃煤供热项目。探索三环外的“外热入城”,压缩二环内煤炭消费。推进全市供热管网低碳化、智能化建设改造,推进城镇智慧供热系统建设。推动区域间供热管网互联互通,推广应用智慧供热二次网分户平衡技术,保障平稳高效供应。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供热管网改造工程。
4.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持续开展星级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等项目示范,探索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BIPV)和“光储直柔”建筑应用。加快实施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低碳化改造,逐步推动沈阳市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25年,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既有建筑改造面积达到800万平方米。
三、科技创新
(一)部署前沿颠覆性低碳技术研发
聚焦新型绿色氢能、超低温电池、新型储能、四代核电关键材料、CCUS等技术方向,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前沿科技项目,催生“双碳”前沿颠覆性技术,重点开展先进材料、智能制造等多领域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
(二)强化能源低碳多能融合技术创新
加快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全面推进多类型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重点突破新能源利用关键技术问题,加快互联网、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与电力系统融合发展,构建多能融合、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能源系统。
(三)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技术突破
着力攻克电气化应用、燃料/原料替代等降碳技术,实现高碳工业流程零碳或低碳化。加强城乡建设绿色、低碳技术供应,重点研发绿色建筑、清洁低碳供能(热)等关键技术。推进交通行业与能源、信息等新技术深度融合,突破一批运输工具装备低碳化技术,扩大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
(四)培育低碳技术成果应用场景
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碳技术成果,建立待转化科技成果库。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含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等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载体建设,组织各载体开展科技成果对接活动,促进先进技术应用推广。
四、政策创新
(一)金融及投融资政策创新
建设沈阳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暨投融资平台,打造绿色金融机构供给库、绿色金融产品库和绿色低碳项目库三位一体的对接撮合平台。支持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为绿色金融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开展“碳减排挂钩贷款”、“碳足迹挂钩贷款”、“碳配额质押贷款”、“ESG贷款”等形式创新。设立沈阳低碳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推动沈阳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绿色低碳项目保险政策创新
规范构建沈阳市绿色保险发展路径,丰富产品供给,强化绿色保险保障作用,针对合同能源管理、碳信用等项目潜在的责任风险,开展绿色项目的保险制度创新。依托沈阳市保险公司开发绿色低碳项目保险的险种,推动沈阳绿色低碳项目快速落地实施。
(三)碳信用交易机制创新
推进国际碳信用交易机制创新。建设沈阳国际碳信用交易平台。完善国际碳信用平台交易功能,制定交易规则,为沈阳市企业的碳抵消、产品碳中和、运营碳中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实施路径,提升企业形象、扩大国际知名度、打破国际贸易碳壁垒提供支持。探索通过碳信用质押融资活动为气候投融资提供新途径。
(四)碳足迹认证体系创新
开展优势产业的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建立汽车行业碳足迹认证制度标准,开展沈阳全系车型、全产业链产品和产业园区的碳足迹认证。建立飞轮储能和压缩空气储能装备碳足迹认证标准,开展储能装备全系产品的碳足迹认证,引领储能行业碳足迹认证标准,助力打造“储能之都”。
(五)碳普惠机制创新
建设专业化的碳普惠机制运营机构。出台《沈阳市全民碳普惠实施细则》。制定碳积分获取和使用规则,将生活中有效的低碳行为逐步纳入减排场景,探索积分的使用规则的服务方式。鼓励购买碳普惠减排量,抵消各类活动碳排放。
(六)标准体系创新
制订《企业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评价规范》、《企业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应用评价技术规范》,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目标实现。制订《供热行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等,支撑绿色低碳供暖模式建设。制定低碳场景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发碳普惠方法学,制定公共出行、垃圾分类减排项目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核算标准。
(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
依托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开展生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探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制定基于生态产品的市场交易制度,构建多元主体、多个层次的市场交易体系,完善核算方法、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和激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购买生态产品以抵消碳排放量,实现碳中和。
五、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一)开展绿色低碳科普教育
推进全市中小学开设特色课程,培养学生绿色低碳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市中等职业类学校学科专业体系建设。构建碳达峰碳中和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绿色低碳主题宣传科普活动。加大绿色低碳生活科普产品供给,纸质、电子报刊开设绿色低碳主题专栏,民生类节目设立低碳生活宣传板块。
(二)推动绿色低碳试点示范
依托创建节约型机关开展低碳机关建设,推进党政机关全面节约用能。实施低碳村镇试点创建行动,鼓励市直属学校及在沈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低碳试点建设示范。将绿色低碳试点建设的碳减量纳入碳普惠平台。积极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地铁+公交+步行+单车+共享”绿色低碳出行模式。推广低碳消费,推行碳积分兑换机制。
(三)引导企业履行降碳责任
鼓励重点市属国有企业将碳达峰相关工作列入社会责任(ESG)主要内容,并在官网上公布,为所属行业达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实施绿色工厂创建,鼓励省级以上绿色工厂中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自身碳排放数据统计,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情况进行定期监督考评,督促各单位细化目标责任,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四)强化干部绿色低碳培训
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展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题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知。对市级部门、国家及省级开发区、碳交易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双碳”能力建设专项培训。对业务干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领域业务管理能力考核,高质量提升服务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各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具体协调推进,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定期调度各职能部门、区县、开发区落实碳达峰试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督促责任部门要分级分类建立项目储备库,按年度清单化组织推进。
(三)严格监督考评
实行目标管理和评价考核,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制度。市发展改革委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建立能效能耗标准实施监测统计系统,开展碳排放实时动态监测与智慧分析预警。
(四)加强政策支撑
加快完善碳排放核查核算规则,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及时出台与落实分领域(行业)碳达峰专项实施方案及专项保障方案,提出详细具体的工作安排和行动路径,保障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
(五)强化要素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对碳达峰重点方向的支持力度。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优化土地供应方式,简化用地审批程序。加大用能指标支持力度,对重点项目开辟能评、环评审查绿色通道,推动建设项目加快落地。
(六)加强人才保障
加强“双碳”科技人才、管理型人才、技术型人才、操作型人才、产业人才等的引育培养和服务保障,健全碳达峰试点重点建设领域相关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机制,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七)加大宣传推广
大力推进低碳近零碳技术研发,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技术引领的节能减碳技术综合解决方案。加大“双碳”示范技术推广力度,开展一批典型低碳技术应用示范,促进低碳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及时总结项目建设经验,形成具有沈阳特色的碳达峰模式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