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11日,石拐区人民政府发布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厂址位于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壕赖沟村北,配套建设一座贮灰场位于石拐区井子沟村北,电厂东北方向。项目新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详情如下:
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就“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
(2)地理位置
厂址位于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壕赖沟村北,配套建设一座贮灰场位于石拐区井子沟村北,电厂东北方向。
(3)建设内容
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新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采用2×2094t/h煤粉炉和2×66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工程废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本工程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等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超低排放技术路线要求,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限值。本工程产生的灰渣综合利用,不能及时综合利用时暂存至贮灰场。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有对本工程建设运行中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自公示之日起填写附件中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