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2024年南网大数据公司数字能源事业部第一批服务类框架采购项目招标,本次框架招标包含2个标的,委托生产服务(数字能源管控装置)、安装调试服务(智能化设备)。概算金额共计200万元。
详情如下:
2024年南网大数据公司数字能源事业部第一批服务类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21000220018112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南网大数据公司数字能源事业部第一批服务类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方电网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更好地促进公司项目的开展及落地,满足项目的交付要求以及后期服务要求,特开展本次2024年南网大数据公司数字能源事业部第一批服务类框架招标。
2.2招标范围:1.采购范围:本次框架招标包含2个标的,标的1:委托生产服务(数字能源管控装置);标的2:安装调试服务(智能化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2.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报价方式:
标的1:固定金额报单价。(价格分计算时,供应商评标价按照标的总价参与计算。)
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若无最高限价则按标包金额);同时为避免恶意竞争,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报价低于最高限价金额8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标的2:报下浮率及单价,投标人以分项报价明细中各标的物的单价最高限价为标准,报一个统一的下浮率。(价格分计算时,供应商评标价按(100-供应商填写的下浮数值)参与计算。例如:供应商填写的下浮率为5%时,供应商评标价=100-5=95。)
注: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在【0%-100%】报价区间的为有效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报价下浮率大于1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结算方式:
标的1:按实结算(单个项目结算时依据实际供货量和中标单价,按照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标的2:按实结算(单个项目结算时依据甲方确认的安装调试工作量和中标单价,按照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备注:
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该标包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若未产生需求订单则不支付任何费用。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协议期内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12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4.协议期届满时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需求预测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的(80%,下同),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